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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施項目帶動,著力增強發展后勁
掀起項目建設新高潮。實施市級統籌推進重大項目969個,完成投資917億元。強力推進十大重中之重項目和市領導跟蹤服務的62個重大項目建設,特別要抓好萬達、華為、比亞迪等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確保完成桂林汽車客運南站等一批重大項目;加快推進灌陽至平樂、賀州至巴馬(桂林段)、荔浦至玉林、桂林至柳城等一批在建項目,爭取陽朔至鹿寨高速公路復工。啟動市區及與各縣之間快速交通系統規劃建設。全面建成桂林防洪及漓江補水樞紐工程,推進長塘水庫前期工作,加快巴江口船閘改擴能工程建設。
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堅持以市場的理念、市場的手段、良好的服務,促進民間投資較快增長。支持民間資本以獨資、合資、控股、參股、合作等方式依法開展各種投資活動;對于社會資本不愿進入的“小散”項目,通過“捆綁打包”“上下游串聯”等方式激發社會投資意愿。
強化項目服務保障。做好項目包裝策劃,圍繞勝地建設,超前謀劃、科學編制三年滾動投資計劃。加強項目動態管理,讓具備條件的項目加快推進,讓久推不動的項目及時退出。堅持“五個一”工作機制[21],完善“1+4”會議制度[22],形成項目推進的強大合力。整合不動產登記業務,實現“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務”,提升不動產登記效率;加快購進儲備占補指標,全面保障項目建設用地;大力破解征地拆遷難題,探索開發區村莊原地改造模式,打造與開發區配套的現代金融小鎮、智慧小鎮、特色旅游小鎮。
(五)打造品位休閑之都,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加快完善臨桂新區功能。牢固樹立城市品牌意識,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標準,規劃、建設和管理新區,提升新區品質。大力推進機場路以北、萬平路以南片區規劃建設。圍繞入駐入居,完成金融大廈、廣電大廈、桂林日報社傳媒中心等項目建設。加快推進國際會展中心、科技館、規劃館等項目。開工建設西城大道南延長線等市政項目,加快旅游專線試驗線建設,扎實推進北區水系工程。力爭桂林師專全部搬遷入駐臨桂校區,桂林中學臨桂校區、旅游綜合醫院投入使用,加快推進崇文小學等學校建設。規劃建設一批專業市場,建成楓林等農貿市場,推進吾悅廣場等城市綜合體建設,引進酒店、商業、教育、醫療等方面的知名品牌入駐,加快打造產業新城、宜居新城。
加快疏解提升老城。繼續實施“城市雙修”8大類39個示范項目,加快修復城市設施、空間環境、景觀風貌。實施暢通緩堵工程,打通一批城市斷頭路,推進主要道路路口渠化改造,建成15座人行天橋,新建和改造20個以上立體停車場。推動城市業態提升,抓好城區產業“退二進三”,帶動休閑旅游、文化創意、樓宇經濟、拍賣等產業發展。加大城市改造力度,著力推進城區北大門片區建設,加快靈川縣與桂林同城化建設步伐,加速打造漓江城市段中心區域休閑旅游示范帶,推動龍船坪等特色街區改造提升,加快福隆園、塔山、新生街、華潤琴潭等片區改造,抓好洲島、漓江和小東江兩岸環境整治。持續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鞏固提升已有成果,將金點子、城市立面定期清洗等有效做法上升為制度標準,推動城市管理長效化、精細化、智能化。迎接新一輪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大力宣傳實施《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完善城市管理市場運作機制,進一步做好“人機清掃”巡回保潔等工作。新增20-30個垃圾分類試點小區,實施100個無物業管理小區改造。拆除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254萬平方米,堅決遏止新增違法建設。繼續開展占道經營整治等專項活動,完成主次干道“白改黑”并向小街小巷延伸,實施綠化、花化、彩化等工程,創造更加優美的城市環境。
加快推進縣域經濟發展。突出產業發展,落實和完善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政策,每縣力爭引進1-2個對財政起支撐作用的重大產業項目,培育1-2個特色產業集群。實施項目帶動,謀劃一批發展潛力大、帶動作用強的項目進入自治區三年滾動計劃,夯實縣域經濟發展基礎。強化基礎支撐,強力推進縣域基礎設施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推動“路、水、電、網、氣、園”等建設,提升縣域經濟發展支撐能力。完善縣域經濟綜合評價考核指標體系,發揮評價考核的導向作用。繼續實施大縣城戰略,按照城市標準進行規劃建設管理。落實擴權強縣、擴權強鎮改革,加快荔浦、全州撤縣改市步伐,推動符合條件的鄉撤鄉改鎮。突出抓好7個國家和自治區級新型城鎮化示范縣、第三批7個自治區百鎮建設示范工程建設,完成第三批16個、啟動第四批13個新型城鎮化示范鄉鎮“書記工程”,著力打造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