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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全面提升服務和協作水平
堅持把協同發展作為政治之責、發展之要,深度融入世界級城市群建設,著力推進產業協同、創新協同、體制機制協同、環保協同、基礎設施建設協同,以天津之“為”服務協同發展大局。
推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取得新成效。加快建設濱海—中關村科技園、未來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區、武清京津產業新城、寶坻京津中關村科技城等一批高水平承接平臺,深化部市、院市、市企合作,推動國家大學創新園區、中科院天津創新產業園等一批創新平臺落地,大力引進先進制造、國際航運、現代金融等產業和企業,科學有序承接首都外溢的人流、物流、信息流。深入落實津冀推進雄安新區建設發展戰略合作協議,深化建設、產業、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對接合作,推進人才、技術等方面資源共享。
推動重點領域合作實現新突破。完善天津連接雄安新區、京冀周邊城市的交通網絡,加快京濱、京唐鐵路建設,推進津承城際、天津至北京新機場聯絡線、京滬高鐵二通道等項目前期工作,啟動津石高速公路建設,大力發展海鐵、海空、空陸聯運,加密航班航線,推進國際航空物流中心建設,港口集裝箱吞吐量達到1600萬標準箱,機場旅客吞吐量達到2300萬人次,加快打造區域鐵路樞紐、航空樞紐、海上門戶。加強生態環保聯防聯控,深化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協作,落實引灤入津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協議。加強產業對接協作,設立京津冀協同發展基金,加快建設京津冀大數據綜合試驗區、津冀協同發展示范區。先行先試“通武廊”一體化改革,推動京津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向縱深拓展,促進資源要素高效配置和公共服務共建共享,加快打造協同創新共同體。
推動“一基地三區”建設邁出新步伐。深入落實加快建設“一基地三區”實施意見,著力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集群,充分發揮海河產業基金引導作用,大力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優勢支柱產業向產業鏈、價值鏈高端延伸。提升海空兩港樞紐功能,加快海陸空立體化交通網絡建設,完善現代化集疏運體系和航運服務體系。廣泛集聚金融機構,大力發展新型金融,打造更多更強金融品牌。深化體制機制創新,積極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在推進協同發展中打造貫徹新發展理念的創新發展示范區。
(三)深入推進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堅持底線思維、問題導向,不斷提高防范和抵御風險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類風險,從壞處準備,努力爭取最好結果,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
嚴格防控金融風險。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嚴格落實屬地屬事責任,全面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7類市場主體監管。大力整頓規范金融秩序,穩步推進互聯網金融整治,完善市場準入、登記托管、資金監測、動態管控等制度,堅決遏制虛擬貨幣投機炒作行為。嚴厲打擊非法集資、亂辦金融等違法違規金融活動,規范發展各類交易場所。
嚴格防控債務風險。實行限額管理和預算約束,進一步規范政府舉債行為,著力化解存量,嚴格控制增量。穩妥化解限額外隱性債務,嚴肅查處違規融資和擔保行為,規范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實現公開透明、動態監管。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融資平臺公司清單制管理,推動市場化轉型。防范化解國企債務風險,嚴格高負債企業舉債約束,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資產有效利用水平。
嚴格防控房地產市場風險。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加強住房信貸管理,嚴格限制信貸資金用于投資投機性購房,防止信貸資金過度向房地產領域集中,有效防范房地產泡沫引發金融風險。穩控住房價格,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和購房行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嚴格防控其他領域風險。大力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構建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信息化支撐、責任制保障相結合的社會治理模式,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認真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密防范、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做好信訪、人民調解、公共法律服務等工作,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以更大決心和力度推進安全天津建設,持續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重點搞好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建設施工、消防、食品藥品、公共場所等領域安全專項治理,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強化網絡安全,加強網絡空間治理。做好糧食等重要戰略物資儲備和群眾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強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堅決維護國家利益,堅決維護政治安全,堅決當好首都政治“護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