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法制日報》報道武漢市中心一塊地原是一家國有公司土地,價值至少可達5000萬元。兩年前被以1300萬元賣掉,3000多萬元的國有資產流失,而這一切只由于一張只有300字的證明。
漢康物業發展公司(以下稱“漢康”)是一家國有公司。
1994年,漢康與武漢住宅投資公司、恒豐經濟技術和恒豐聯合置業建立了業務關系。3家公司起訴漢康物業稱被欠1443萬元。
2000年武漢市江岸區法院判決要求漢康返還3家公司共計1319萬元。漢康無力執行判決,13畝土地被查封。
2004年3月,武漢市政府督察室提出一份報告,建議由市規劃土地局將漢康13畝土地劃歸恒豐使用。報告中說,13畝地中有8畝在“地鐵控制線”之內,這塊地只能建“1至3層淺基礎建筑”。報告不足300字,蓋的是國土資源局的“業務聯系專用章”,只是一份復印件。后因領導批示,該方案擱淺。
2004年7月,江岸區法院準備將土地拍賣,并委托武漢國佳房地產評估公司對13畝地價進行評估,所提供的資料里就有這份復印件報告。國佳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稱:這塊地“在2004年7月6日的價值為人民幣1178.92萬元”。
漢康認為,比照周邊價格,這13畝地應該賣3500多萬元;加上前期投入至少也值五六千萬元,怎么只評了1100多萬元呢?
評估報告上寫得明白:因為地塊下面規劃要走地鐵,不能蓋高層。經漢康詢問,計委則明確告知,地鐵2號線不從他們地塊下面走。
國佳評估公司和法院均拒絕重新評估。
漢康準備籌措資金償還債務或購回這塊地,并交了保證金,領取了參拍證。但拍賣師正要宣布開拍時,參拍證被收回。
當時參拍者只有兩家。地塊以1200萬元起拍,只叫價兩次,武漢中環房地產公司即以1300萬元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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