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25日電 (記者夏珺) 記者今天從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兩年來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共在26個省(區、市)和3個計劃單列市開展了55項例行督察,形成了強大的督察威懾力,促進了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落實。
據國家土地督察機構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1月18日,督促例行督察地區應追繳土地出讓金39.41億元,已追繳到位25.98億元,收繳罰沒款4.24億元,追繳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0.26億元、耕地開墾費382萬元,發放征地補償費1.49億元;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和用地單位補充耕地1180公頃,補劃基本農田8456公頃,復耕土地面積1554公頃,收回閑置土地614公頃,盤活批而未供土地4599公頃。
督察結果顯示,一些地方違法違規用地情況仍比較嚴重,共發現土地違法違規問題8514件,涉及土地面積38603公頃,其中耕地面積12990公頃。主要集中在五個方面:一是部分地區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落實不到位。例行督察發現的土地違法違規面積中耕地占33.7%,其中15個地區超過50%。二是一些地方違規設立和擴大開發區現象比較嚴重。例行督察共發現42個違規設立和擴大開發區,規劃涉及土地面積201平方公里。三是部分地區違規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問題比較突出。例行督察發現違規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占用基本農田問題23件,涉及基本農田1477公頃。一些地方違規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非法擅自核減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四是一些地方土地出讓管理不規范,欠繳和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較為突出。一些地方存在改變批準用途供地、欠繳和違規批準減免土地出讓金、規避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問題,同時在未繳清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辦理土地登記。五是一些地方土地未報即用違法情況嚴重。一些地方土地違法問題查處不力,違法案件處理偏輕偏軟、“以罰代法”和拆除復耕不到位等問題大量存在。
地方政府高度重視例行督察意見,采取積極措施認真查處整改。截至1月18日,督促地方政府撤銷出臺的違法違規文件45個,新制定規范性文件92個;對于發現的8514件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立案4744件,結案4221件。拆除違法用地上的建(構)筑物119.64萬平方米,沒收建筑物967.64萬平方米,復墾土地面積1554公頃。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3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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