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來,可口可樂公司與一群大學生打起的“口水仗”歷經兩回合,就“派遣工問題”,雙方各執一詞。
12月14日晚,由7名大學生組成的社會調查小組發布《可口可樂調查報告》稱:“可口可樂系統存在大量的派遣工和其他非正式工,這些工人干著最危險、最苦、最累的工作,工作時間最長,工資卻最低,還被拖欠甚至克扣工資。”
15日晚,可口可樂(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下簡稱“可口可樂”)就大學生調查小組的指責迅速作出書面回應。可口可樂公共事務及傳訊總監翟嵋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學生們的指責并不屬實。
16日晚,大學生們把駁斥內容以書面形式發給記者。
“派遣工”爭議折射勞動合同法漏洞
“我們很高興看到可口可樂能迅速回應,但他們的表現再一次令我們失望。我們對可口可樂的回應非常不滿,一個聲明顯赫的跨國公司不但不肯承認其錯誤,反而百般抵賴。”12月16日,大學生們第二輪表態,再次強硬質疑可口可樂勞務派遣用工的合法性。
調查稱,有4家裝瓶廠派遣工旺季每月加班100個小時以上,而且工資很低。在旺季,杭州中萃的灌漿工、倒瓶工和流水線工人每天工作 11~12個小時,工資只有45元,某些崗位還會變相克扣工資。參與調查的大學生指出,把需要大量成本、風險最高、最麻煩的工作崗位轉嫁給勞務派遣公司,是可口可樂逃避法律和社會責任的策略。
可口可樂東莞廠曾在15日回應中列舉法律條款來證明其合法性。他們提出,今年5月8日向社會征求意見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試圖對“三性”(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作出規定,后來被刪除。
大學生們表示,即便如此,可口可樂裝瓶廠違法的主要依據仍應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大學生們調查認為,可口可樂派遣工崗位都屬于非“臨時性、輔助性和季節性”,而可口可樂堅稱公司派遣工符合這“三性”定義。
“《勞動合同法》這條規定,是抽象主義表述方式。”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鄭尚元教授說,他主張采用經驗主義表述方式,像日本和臺灣地區,將100多個行業和崗位全列出來,只有在范圍內的工種才可以使用派遣工,除此之外使用派遣工都屬非法。
事實上,正是因為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對“三性”沒有作出明確界定,導致派遣工濫用現象,在法律糾紛中,地方法官和仲裁委員會又很難對公司作出違法判定。
“《勞動合同法》是一部進步的法律,如果打分,應在80分以上,但這部法律也有瑕疵,就是在勞務派遣制度上的漏洞。”鄭尚元教授表示。
可口可樂公司回應:有誠意溝通不打口水仗
今晚7時,可口可樂發表的第二次回應使得事件進一步升級。翟嵋給記者發來了最新回應說,公司的態度在第一份聲明中說得很清楚,可口可樂很有誠意面對問題,希望與學生們進一步交流,溝通有可能出現的誤會。
今天,可口可樂再次強調從未向員工和勞務派遣員工收取任何“進廠費”。對于大學生們稱有確鑿的“中介費”證據,可口可樂表示,可能是派遣工找到中介公司,中介公司收取費用后把他們轉到勞務派遣公司。中介公司收取費用和可口可樂及勞務派遣公司沒有關系。可口可樂還表示,公司每個月給員工及時發放工資,獎金則是下一個月發放,這并不違規。所謂“拖欠工資”問題也可能存在誤會。
“這樣的口水仗打下去沒完沒了,我們希望大家都能冷靜下來。現在公司在爭取和大學生們建立對話,將他們的證據提供給我們,由公司進一步深入調查。”翟嵋表示,可口可樂也是按照廠家提供的證據進行回應,而且仍在繼續追查。
大學生們則提出,請全國總工會及相應地方工會檢查可口可樂瓶裝廠。
此間有另一種聲音是,在當前就業形勢低迷的情況下,工人能保住工作崗位已是頭等大事。事實上,比起失業,即使是勞務派遣的工作,求職者大多也會接受。
“雖然濫用勞務派遣工在中國的制造業中是一個普遍現象,但如果可口可樂這樣的知名企業在派遣工使用上出現問題,會形成不好的示范效應。”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肖鳴政對本報記者表示,政府相關監管部門亟須規范勞務派遣公司的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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