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李家洼煤礦的礦井已被廢料掩蓋,廢料堆上的一塊沾著白瓷磚的墻體上還寫著“毀閉井危險”的字樣。記者 田國壘攝
坍塌的墻體,散落的煤渣,被一大堆磚頭、瓦礫掩埋的礦井……曾經震驚全國的“7·14礦難”發生地——河北省蔚縣李家洼煤礦如今已是一片廢墟。
2010年1月20日,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距蔚縣縣城30公里左右的這個煤礦時,雪下得正緊,飄落的白雪將黑色的廢礦漸漸掩蓋。
但對于在此次礦難中死去或失蹤的35名礦工的家屬來說,悲痛不會就這樣輕易被掩蓋,主導瞞報礦難的當地相關領導的責任不能被掩蓋,礦難發生后記者成群結隊地索要封口費的丑聞更不能被掩蓋。
2010年1月9日,河北省政府通報了蔚縣李家洼煤礦“7·14礦難”瞞報事故查處情況,目前已有48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至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蔚縣原縣委書記李宏興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原縣長祁建華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張家口市、蔚縣18名相關責任人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其中蔚縣縣委宣傳部原部長、原副部長、新聞科原副科長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月20日,當地一名長期關注此事的老干部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相關官員都被追責了,多數案件也判了,但為什么不追究那些索要封口費的記者的責任呢?甚至連哪些人收了封口費的名單也不公布?”
此前的國務院相關批復認定,為瞞報事故,礦主共支付260多萬元用于收買記者。初步查明,10名記者涉嫌犯罪。
在李家洼礦難發生近18個月后,依據檢察機關的相關調查筆錄和中國青年報記者的調查,一條當地官員熱衷瞞報,包括數家中央級媒體在內的記者索要封口費的黑色利益鏈被逐步掀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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