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日從深圳市政府召開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從7月起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統一上調為1100元/月。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王敏介紹說,經深圳市政府五屆一次常務會議審定,深圳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11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8元/小時。據了解,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為2008年制訂,特區內為1000元/月、特區外為900元/月。
王敏說,深圳市自1994年實施《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以來,特區內外最低工資一直實行差異標準,寶安、龍崗兩區實行低于特區的最低工資。近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將深圳經濟特區范圍擴大到深圳全市,一體化的行政管理體制要求深圳市工資政策的一致和統一。
這次調整是在2009年應對金融危機期間最低工資標準沒有調整的情況下,綜合2009年和2010年的情況作出的調整,調整幅度適中,平均增幅15.8%,調整后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在全國仍保持較高水平。(吳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