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后,我市部分中小學教學樓和辦公樓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記者昨日獲悉,為了重建地震后校園,市教育局日前出臺了《中小學校災后重建規劃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對重建學校的建設標準、設計要求進行了詳細規定,新建后的學校,抗震設計將按8度設防,小學初中教學樓將不會超過四層。
到2010年,我市將通過實施“校舍安全工程”,力爭完成中小學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使所有中小學校建筑設施達到國家規定的現行校舍安全標準,并使之成為牢固安全、布局合理、規模適度、設施齊全的公共設施。
重建原則先規劃后建設
重建將采用專家鑒定,政府審定原則:各地在建設部門及專家鑒定的基礎上確定需拆除和保留的校舍,并由專家出具明確的鑒定意見,當地政府審定。按照《成都市中小學校災后重建建設標準》(草稿,簡稱《意見》)要求,新建、部分新建的中小學都必須按照先規劃后建設原則實施,擬建學校應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結合我市城鄉一體化建設要求,以及小城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規劃進行規劃設計。教工住宅應納入村鎮規劃統一安排建設,不宜建在校園內。市教育局將根據區(市)縣申請的重建項目組織實地考察,論證項目的布局、定點、規模、功能。
選址原則避開地震斷裂帶
新建的學校將符合下列原則:第一,學生能就近走讀入學;第二,學校應具有較好的規模效益和社會效益;第三,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在選址上,普通中小學校校址應選在交通方便、地勢平坦開闊、空氣清新、陽光充足、排水暢通、環境適宜、公共設施比較完善、遠離污染源的地段。而高層建筑的陰影區、地震斷裂帶、山丘地區的滑坡段、懸崖邊及崖底、河灣及泥石流地區、水壩泄洪區等不安全地帶則是《標準》強調要避開的地方。
建筑標準教學樓不宜超過四層
在學校建筑標準上,《標準》要求小學、初中的教學辦公樓、教學實驗樓不宜超過四層。并且,對建筑凈高也作了詳細規定,嚴格控制建筑物層高:中學教學樓凈高為3.40米,小學教學樓層高為3.10米,行政辦公樓層高為2.80米,學生宿舍按雙層床考慮,小學凈高為3.00米,中學凈高為3.40米設計。
《意見》規定,災后重建的學校應充分體現“防災、抗災、安全第一”的設計思想,在工程設計中適度提高建設標準,同時遵循“確保安全、適用、實用、方便學生”的原則。建筑防火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建筑防火標準的規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為:樓房建筑不得低于二級,平房建筑不得低于三級。
抗震設計按8度設防
根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的要求,目前成都市建筑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鑒于成都市部分地區地處龍門山地震帶,《成都市中小學災后重建項目設計要求》建議將成都市中小學災后重建項目的抗震設防烈度提高為8度,其抗震設計及構造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抗震設防烈度8度執行,并應注意非結構構件抗震設計。新建學校主體結構將采用框架結構體系,也可采用框一剪結構體系。墻體工程采用框架結構,外墻采用頁巖多孔磚,內墻采用頁巖空心砌體。
建筑風格川西民居書院式
新建后的學校校內布局將按照教學區、運動區、生活區等不同功能分區進行合理布局;功能的設置既要滿足現實的教育教學需求,又要適度超前,使建成學校的整體建設處于全國同類學校的中等偏上水平。
對于部分新建的學校,市教育局要求,新建部分的建筑風格原則上應與原學校建筑的整體建筑風格一致;對于完全新建的學校,建筑風格建議參考我市農村中小學標準化建設工程中川西民居書院式的建筑特色,并注重與當地文化和民風民俗的結合,使校園環境、文化氛圍、建筑風格和諧一致。個別區域學校的建筑風格也可根據當地建筑風格和規劃要求選擇與之相一致的建筑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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