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2日,多年來備受質疑的手機漫游費終于踏上了破冰之旅,在北京河南大廈四層的國際會議廳里,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聽證會如期舉行。
在聽證會的前一天,與會代表們收到了一份審計報告,披露了漫游時電信企業內部結算、信令費用等運營成本,但幾位消費者代表卻無不例外對這份成本審計報告表示出遺憾,認為對解決消費者關心的成本問題沒有絲毫的幫助。
聽證會遺憾在哪里?
2008年1月22日,多年來備受質疑的手機漫游費終于踏上了破冰之旅,在北京河南大廈四層的國際會議廳里,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聽證會如期舉行。而會場外的狹窄通道,早已被各路媒體圍得水泄不通,大家最關心的問題莫過于“漫游”在公眾視野范圍外的漫游費成本是否在聽證會上予以公開?
“漫游費的成本公布了嗎?”
“有審計報告。”
在聽證會的前一天,與會代表們收到了一份審計報告,披露了漫游時電信企業內部結算、信令費用等運營成本,然而在聽證會后,幾位消費者代表卻無不例外對這份成本審計報告表示出遺憾,認為這個報告,對解決消費者關心的成本問題沒有絲毫的幫助。
千呼萬喚的成本終于亮出了底牌,可為何又讓消費者代表感到遺憾不堪?
原來,過去所謂的漫游費實際上包括了三個部分:基本通話費、漫游建立費和長途費,其中,基本通話費是后付費用戶0.4元/分,預付費用戶是0.6元/分,漫游建立費是0.2元,長途費是每6秒0.07元,主被叫按同一標準收費。而這次聽證會組織方提供的兩套聽證方案均提出了要取消每分鐘0.2元的漫游建立費,不同的是主被叫按統一標準收費還是差別收費。第一套方案相當于在目前的資費模式下,簡單地將上限降低兩毛錢,第二套方案在取消這兩毛錢以外,提出一個新的構想,將國內長途通話費融入其中,并且不區分后付費和預付費用戶。
這份審計報告中,便僅僅披露了兩個方案都要取消的0.2元/分鐘的“漫游建立費”的運營成本,為每分鐘4.85分,而報告中并未說明漫游時的本地通話費和長途通話費的運營成本。
江憲是來自上海的消費者代表,也是一位資深律師,他認為,聽證會的討論是沒有意義的,他告訴記者,價格聽證會最核心的就是成本問題,因為定價的依據便是成本。
江憲:“我們的《價格法》以及《電信條例》,也是說電信資費是以成本為什么基礎的一個定價,所以消費者他也知道在《消法》中,關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中,重要的一條就是知情權的保護,所以依據這幾個法律法規,如果不能公布成本價格,那就表明消費者的知情權也受到了侵害。”
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家邱寶昌則認為,這樣的做法也違反了《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中第17條第6點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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