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是一個巨大的資源寶庫,在陸地資源被大規模開發利用的今天,海洋以其豐富的資 源和巨大的開發潛力,向人類展示了廣闊的開發前景,成為人類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地。近海由于靠近人類生活密集區,是人類開發海洋的最集中的地帶。加之近年來開發海洋、利用 海洋、發展海洋經濟成為各國競相發展的領域,使得近海這一區域的資源開發過度,環境遭 到破壞,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海洋經濟的健康發展,也影響了沿海地區經濟的發展。因而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強近海資源環境保護,成為當前海洋開發與管理中的重要任務, 對于我國建設海洋經濟強國的戰略目標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近海資源環境保護已成為當前和今后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
(一)重開發輕保護觀念嚴重,無度、無序、無償開發近海資源的現象突出。
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捕撈業的高效益刺激了漁船的激增。長期掠奪性的捕撈,使近海 漁業資源遭到嚴重破壞,不少經濟魚類未到可捕期就被捕殺,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也嚴 重影響了魚類的繁衍。大規模圍海造地、建造堤堰等行為,使大片水生生物的棲息地、產卵 場、繁殖場、索餌場遭到破壞,不少生物種群瀕臨滅絕,遺傳多樣大量喪失。有的地方濫采 海砂,使海濱景觀遭到破壞,而且造成了海岸侵蝕,部分圍海填海海岸工程破壞了海岸的地 形地貌,改變了海域的自然屬性,破壞了濱海旅游資源,有的單位或個人法律意識淡薄,未 經主管部門許可,不按規定辦理用海手續,隨著用海、填海,無序開發,造成資源開發上的 混亂現象,嚴重破壞了近海資源。
(二)近岸海域環境污染嚴重
隨著沿海經濟的迅速發展,沿海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的固體廢棄物等陸源污染物大量 傾入海中,使近岸海域污染范圍不斷擴大,海水水質呈下降趨勢;陸地上農藥、化肥隨雨水 沖刷進入海中,養殖殘餌及藥物也都造成了對近岸海洋環境的破壞;堿廠、水泥、電廠礦渣 冷卻水也給海洋環境帶來了不利影響。近岸海域環境的惡化,最終導致對生物、旅游等近海 資源的嚴重危害。近年來赤潮的發生,養殖病害的泛濫,就是近岸環境遭受污染直接造成的 。
二、新世紀近海資源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一)深入開展輿論宣傳,牢固樹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
近海資源環境保護,是關系到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大事,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 媒體,加大對近海資源環境保護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傳,使社會各界充分認識到保護資源環 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轉變觀念,用可持續發展的新思想、新觀點、新知識,改變舊的生 產方式、消費方式、思維方式,從整體上轉變人們的傳統觀念和行為習慣。通過宣傳,增強 全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意識,激發民眾對資源環境保護工作的參與熱情,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 ,爭取社會各界對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注支持,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加強對海洋管理 者進行培訓和教育,使他們在海洋管理中始終貫穿可持續發展的思想。更重要的是要加強對 政府領導進行宣傳,使政府領導在決策過程中始終樹立可持續發展的意識,既要考慮當前發 展需要,又要考慮未來發展需要,不以犧牲后代人的利益為代價來謀求滿足當代人利益的發 展,使世代間都能享有海洋的恩惠。要建立起資源環境與發展的綜合決策機制,在制定規劃 ,調整產業布局時,能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生態效益,進行充分論證,避免決策失誤,從 源頭上控制資源環境破壞問題的產生,并加強對資源環境保護工作。
(二)加強海洋立法工作,強化海上執法監察
要加快海洋立法進程,不斷完善海洋法規體系,為近海資源環境管理創造一個良好的法 制環境。近期重點制定出臺《海洋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系例》《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管理規定》《制鹽鹵水綜合利用管理條例》《海岸利用和保護條例》 《海洋能源開發利用管理條例》《海島開發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依據法律法規,健全 海洋資源環境保護體系,完善監察制度,規范執法程序,加大海上執法監察力度,對于破壞 資源、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嚴格處理。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和教育,不斷改善執法手段 和執法設施,提高執法水平和執法能力。
(三)制定海洋開發中長期規劃,加強政策宏觀調控力度
為實現近海資源開發的有序、有度、有償管理,必須進一步加大全市海洋開發活動的宏 觀調控力主度。要繼續嚴格執行《全國海岸帶功能區劃 》,使各項用海行為都符合《區劃 》的規定;在《全國海洋開發規劃》的基礎上,制定《海洋開發十五及2015年發展規劃》, 將海洋開發活動納入科學規劃中。要加強海洋政策研究,通過制定投資政策、產業政策、稅 收政策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調整海洋開發行為,協調好各海洋行業、沿海各地之間在海洋開 發利用活動中的關系,保證海洋資源在各海洋行業內合理配置,使海洋空間和資源得以充分 利用,最大限度地發揮出綜合效益。要通過政策,將海洋開發行為由資源消耗大、環境污染 重、科技含量低、經濟效益差的產業引導到資源消耗少、環境污染輕、科技含量高、經濟效 益好的產業上來。要引導海洋開發行為有計劃地從近海向外海推進,減輕對近海資源的壓力 。
(四)進一步發揮科技在近海資源環境保護中的作用。
要不斷改進海洋監測技術,提高監測的時效性、準確性和自動化程度;加大對環境綜合 整治技術研究,及時清除污染所造成的對資源和環境的危害;加強對環境容量研究,為充分 利用好海域的自凈能力提供依據;要積極開展大規模海水養殖區域養殖容量和潛力分析研究 ,為建立優化模式提供可靠數據。重點開展海岸帶及近海資源現狀和資源再生過程與環境演 變規律研究,特定海域養殖容量和生產潛力、生物資源補充過程研究,開展海岸帶脆弱性評 價技術、海洋環境質量評價與污染防治技術、溢油動態數值預測技術、大規模養殖區有害赤 潮發生機制及治理技術、近海海洋災害預測模型技術等方面的研究。依托科技上的突破,更 加有效地保護好近海資源。
(五)防止海洋污染,加大海洋環境綜合整治力度
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加強海洋環境綜合整 治。嚴格禁止亂填海、亂排污、亂傾廢等行為,完善海岸工程可行性論證和海洋環境評估制 度。建立海洋資源開發與海洋環境保護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制度。加強對海洋環境監測、監 視和監督管理,做好海洋環境污染預見報警報。加強對沿岸城鎮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固體 廢棄物等陸源污染物的管理治理、建立污染物入海總量控制和達標排放雙控制度,防止海洋 環境退化。加強海上傾廢管理,防止海上活動造成海洋環境退化。制定和實施防治海洋污染 應急計劃,減輕污損事件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六)養護海洋生物資源,維護生物多樣性
生物多樣性是生物資源和生態系統豐富程度的標志,保護生物多樣性就意味著保護現在 和將來可以利用的生物資源和生態系統,就意味著既保護了當代人的直接利益,也保護了后 代人的潛在利益。為此,要嚴格控制近海漁業資源的捕撈強度,建立漁船報廢制度,原則上 停止新增從事國內捕撈生產的漁船,切實把好造船審批、漁船檢驗和許可證發放等關口。繼 續加強伏季休漁管理制度,完善禁漁期、禁漁區的管理,建立起與資源總量相適應的捕撈強 度控制制度,完善漁業許可證制度。采用投放人工漁礁、營造海底森林等措施,改善生態環 境,涵養生物資源。適度放流增殖經濟品種,人工移殖部分新品種,增加自然海域的資源量 。嚴格控制養殖密度,合理調整養殖布局,根據各種水產品的生長生活習性以及在海域中的 互補性;大力推廣間養、輪養、多品種混養、立體養殖等生態養殖模式,維護海域的可持續 利用。加強特殊物種的保護,根據海區的生態環境狀況及資源狀況,選劃幾個有代表性的區 域,建立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和珍貴瀕危生物自然保護區,保護好生態環境和生物的多樣性 。
(七)嚴格資源開發審批程序,建立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要建立和完善近海資源開發許可制度,對資源開發項目要嚴格審批程序,必須符合功能 區劃及海洋開發規劃。對可再生資源,必須要在其能夠實現再生良性循環的基礎上開發利用 ;對不可再生的資源開發慎之又慎,必須經過科學論證。海岸工程的實施,必須充分考慮對 生態環境尤其是生物種群的影響,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環保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 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逐步實現海洋資源資產化管理,建立海域和海洋資源有償使用制 度,根據區位優勢,資源價值和豐度,向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的客體征收海洋資源有償使 用金,所收資金用于資源和環境保護。(文章作者:馬克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