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高技[2007]11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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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信息辦
關于印發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信息辦,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了貫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若干意見》提出的編制規劃要求,圍繞信息化“十一五”規劃確立的中心任務,我們組織編制了《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附件: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信息辦
二○○七年六月一日
電子商務發展“十一五”規劃
前 言
電子商務是網絡化的新型經濟活動,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發展,已經成為主要發達國家增強經濟競爭實力,贏得全球資源配置優勢的有效手段。“十一五”是我國發展電子商務的戰略機遇期。抓住機遇,加快發展電子商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客觀要求和必然選擇。
本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十一五”規劃》的組成部分,旨在貫徹落實《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是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性文件。
一、現狀與趨勢
(一)“十五”電子商務發展基本情況
“十五”期間我國電子商務在經歷了探索和理性調整
后,步入務實發展的軌道,為“十一五”快速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電子商務應用初見成效。電子商務逐步滲透到經濟和社會的各個層面,國民經濟重點行業和骨干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不斷深化,網絡化生產經營與消費方式逐漸形成。2005年,全國企業網上采購商品和服務總額達16889億元,占采購總額的比重約8.5%,企業網上銷售商品和服務總額為9095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近2%。中小企業成為電子商務的積極實踐者,經常性應用電子商務的中小企業約占全國中小企業總數的2%。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模式日益創新,基于網絡的數字化產品與服務不斷涌現,豐富了人民群眾的物質和文化生活。
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電子認證、電子支付、現代物流、信用、標準等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建設逐步展開。19家電子認證機構獲得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近20家商業銀行開辦電子銀行服務,第三方電子支付業務穩步上升。物流專業化、社會化和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信用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步伐加快。40余項電子商務和物流標準陸續頒布,標準推廣應用工作進一步深化。
電子商務創新能力不斷提高。基于網絡的產品、技術與服務的創新能力穩步提升,自主發展態勢日漸顯現。在線交易、電子支付、電子認證、現代物流等領域關鍵技術及裝備的研究開發取得突破性進展,行業、區域及中小企業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與服務平臺加快發展,基礎電信運營商、軟件供應商等涉足電子商務服務,新型業務模式不斷涌現。300多所院校開設了電子商務專業,繼續教育和在職培訓陸續展開,培養了一批電子商務專業人才。
電子商務發展環境進一步改善。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確立了電子商務的戰略地位,電子商務發展若干意見明確了發展方向和重點,電子簽名法為電子商務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區各部門相繼制定配套措施,加大對電子商務發展的扶持力度。全社會電子商務應用意識不斷增強,形成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仍然面臨一些突出問題。電子認證、在線支付、現代物流、信用、安全防護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尚不能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需要,發展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標準規范的完整性、配套性和協調性不足,市場適用性需要進一步加強;企業信息化發展不平衡,電子商務公共服務滯后,普及應用水平亟待提高。電子商務在加速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等方面的促進作用尚未充分發揮。
(二)發展趨勢
全球電子商務日趨活躍,業務模式不斷創新,我國電子商務進入快速發展機遇期。
電子商務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加速形成經濟競爭新態勢。電子商務廣泛深入地滲透到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領域,改變著傳統經營管理模式和生產組織形態,正在突破國家和地區局限,影響著世界范圍內的產業結構調整和資源配置,加速經濟全球化進程。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把電子商務作為強化競爭優勢的戰略舉措,制定電子商務發展政策和行動計劃,力求把握發展主動權。隨著我國對外開放水平提高和市場化進程加快,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已成為我國參與全球經濟合作的必然選擇。
電子商務服務業蓬勃發展,逐步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技術創新加速社會專業化分工,為電子商務服務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基于網絡的交易服務、業務外包服務、信息技術外包服務規模逐漸擴大,模式不斷創新。網絡消費文化逐步形成,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服務范圍不斷拓寬,網上消費服務模式日漸豐富。電子商務服務業正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經濟社會活動向集約化、高效率、高效益、可持續方向發展。
我國電子商務基礎條件日趨成熟,步入快速發展新階段。“十一五”期間,我國國民經濟將繼續保持快速增長,經濟總量持續擴大,為電子商務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經濟基礎和廣闊的市場空間。隨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加快,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完善,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的力度繼續加大,對發展電子商務的需求更加強勁。全球范圍內資源、市場、技術、人才的國際競爭愈加激烈,進一步激發了企業應用電子商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電子商務發展的內在動力持續增強,我國電子商務進入快速發展期。
二、發展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發展原則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府推動與企業主導相結合、營造環境與推廣應用相結合、網絡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重點推進與協調發展相結合、加快發展與加強管理相結合的發展思路,緊緊圍繞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優化產業結構,提高國民經濟運行效率和質量的中心任務,完善發展環境,創新發展模式,提高應用水平,培育服務產業,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電子商務發展道路。
——完善發展環境。以構建電子商務支撐體系為核心,統籌發展全局,突破瓶頸制約,強化政策導向,突出建設重點,推進法制建設,加強市場管理,更好地發揮政府在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引導和保障作用。
——創新發展模式。以促進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的有機結合為著力點,面向發展前沿,立足自主創新,堅持需求導向,務求實用高效,探索多層次、多類型的電子商務模式。
——提高應用水平。以培育電子商務應用主體為基礎,提高全社會電子商務應用意識,深化骨干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普及面向中小企業和社會公眾的電子商務服務,推進電子商務全面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
——培育服務產業。以大力發展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為切入點,培育龍頭企業,發展新型服務,擴大服務領域,促進服務貿易,形成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帶動就業增長。
(二)主要目標
圍繞信息化“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總體目標,到2010年,電子商務發展環境、支撐體系、技術服務和推廣應用協調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電子商務服務業成為重要的新興產業,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領域電子商務應用水平大幅提高并取得明顯成效。
——網絡化生產經營方式基本形成,企業間業務協同能力明顯加強,網上采購與銷售額占采購和銷售總額的比重分別超過25%和10%。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經常性應用電子商務的中小企業達到中小企業總數的30%。網絡消費成為重要的消費形態。
——基本形成以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為主流的發展態勢,基于網絡的交易服務、業務外包服務和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等電子商務服務業初具規模。
——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能力顯著提高,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進程明顯加快,自有品牌的電子商務關鍵技術裝備與軟件國內市場占有率超過40%。
——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基本滿足應用需求,法律法規、人才培養、技術服務等基本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企業管理人員五年內普遍接受信息化培訓,掌握信息化基本技能。
三、主要任務
(一)普及深化電子商務應用,提高國民經濟運行效率和質量
大力推進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持續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骨干企業在采購、銷售等方面的帶動作用,以產業鏈為基礎,以供應鏈管理為重點,整合上下游關聯企業相關資源,促進企業間的業務協同。充分發揮信息資源的倍增作用,深化企業間電子商務應用,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增強企業群體的市場反應能力和綜合競爭力。提高中小企業對電子商務重要性的認識,鼓勵中小企業積極運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臺,開展在線銷售、采購等生產經營活動,降低中小企業在投資、技術等方面的風險,提高生產經營和流通效率。
積極推進政府采購電子商務應用。完善政府采購法規,公開政府采購信息,引入市場機制,鼓勵采用特許經營模式,加強政府采購電子商務平臺建設,逐步實現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各級政府要積極運用電子商務平臺進行政府采購,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切實發揮政府在電子商務應用中的示范和帶動作用。
(二)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服務業,形成國民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
積極推進交易服務。緊密結合行業、區域特點,創新交易模式,深度開發和充分利用信息資源,發展面向行業、區域、企業及消費者的第三方交易及相關信息增值服務。探索移動電子商務應用,發展新型服務模式,進一步增強電子商務應用的滲透性。推廣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與經濟合作中的應用,加強國際貿易電子商務公共服務,更好地利用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強化國際競爭優勢。
加快發展業務外包服務。扶持基于網絡的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現代物流、財務管理等生產經營性業務外包服務,培育在線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技能培訓等輔助性業務外包服務。鼓勵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整合旅游、教育、文化、培訓、保險、醫療保健等服務業資源,提高服務水平,帶動傳統服務業快速發展。
穩步推動信息技術外包服務。鼓勵基礎電信運營商、軟件供應商、系統集成商的業務轉型,發展面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信息處理、數據托管、應用系統等信息技術外包服務,降低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應用成本,促進專業化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業發展。
(三)著力完善支撐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協調發展
健全電子認證體系。進一步規范密鑰、證書、電子認證機構的管理,發展和采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加密和認證技術。整合現有資源,完善電子認證基礎設施,規范電子認證服務,建立布局合理的電子認證體系,實現交叉認證,為社會提供可靠的電子認證服務。
加快在線支付體系建設。加緊制定在線支付業務規范和技術標準,研究風險防范措施,加強業務監督和風險控制。研究制定第三方支付服務機構的管理措施,實現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服務的銜接協同。引導商業銀行、中國銀聯等機構建設安全快捷、標準規范的在線支付平臺。大力推廣銀行卡等電子支付工具,推動網上支付、電話支付和移動支付等新興支付工具的發展。進一步完善在線資金清算體系,推動在線支付業務規范化、標準化并與國際接軌。
發展現代物流體系。充分利用鐵道、公路、水路、民航、郵政、倉儲、商業網點等現有物流資源,完善信息平臺等現代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廣泛采用先進的物流技術與裝備,優化業務流程,促進物流信息資源共享,提升物流業信息化水平,提高現代物流基礎設施與裝備的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發揮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的整合優勢,有效支撐電子商務的廣泛應用。
推進信用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及部門間協調與聯合,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按照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的方向,建立科學、合理、權威、公正的信用服務機構。建立健全相關部門間信用信息資源的共享機制,推進在線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實現信用數據的動態采集、處理、交換。嚴格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基本形成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信用服務體系。
完善電子商務國家標準體系。圍繞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環節,鼓勵企業聯合高校和科研機構研究制定物品編碼、電子單證、信息交換、業務流程等電子商務關鍵技術標準和規范,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完善電子商務國家標準體系。
(四)鼓勵電子商務技術創新,提高自主發展能力
積極推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緊密結合應用需求,著力解決制約電子商務應用的重大科技問題,重點突破電子商務交易技術、加密與電子認證、在線支付、信用管理、供應鏈管理、系統集成等關鍵技術。加大無線射頻識別、智能終端等技術與裝備的研發力度,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裝備與軟件,推進綜合集成應用,加快產業化進程。
加強電子商務創新能力建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積極開展電子商務應用基礎研究,提高原始創新能力。集成現有資源與技術力量,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工程化研究開發機制,開展共性關鍵技術攻關、技術驗證與系統集成,加快技術成果應用轉化,強化技術咨詢和人才培訓服務,提高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企業要緊密結合行業特點和應用需求,加強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的融合。
(五)加強市場監管,規范電子商務秩序
依據電子商務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企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企業間電子商務的相互協作和發展。明確政府相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及公眾的職責與義務,加強對電子商務從業人員、企業及相關機構的管理,維護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秩序。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規范,逐步建立虛擬貨幣、電子合同、網上產品與服務信息的監測體系,加大對網絡經濟活動的監管力度,防范電子商務各類經營風險。打擊電子商務領域中虛假交易、網上詐騙等非法經營以及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
(六)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促進電子商務普及應用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用多種形式,加強電子商務的宣傳、知識普及和安全教育工作,強化守法、誠信、自律觀念的引導和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各界對發展電子商務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企業和公民對電子商務的應用意識、信息安全意識。加強電子商務基礎理論和發展戰略研究,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相關學科建設。各類教育機構要積極與企業合作建立教學實踐基地,培養適應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和復合型人才。改造和完善現有教育培訓機構,多渠道強化電子商務繼續教育和在職培訓,提高各行業不同層次人員的電子商務應用能力。
四、重點引導工程
(一)政府采購電子商務試點工程
適時建設政府網上采購業務系統,制訂政府采購電子商務標準規范,健全政府采購信用評估制度,逐步形成統一的政府采購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實現政府采購部門、供應商、銀行、財政、稅務、工商和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為各級政府部門提供采購信息發布和交易、支付、物流、信用、監管等服務。 11
(二)公共電子商務服務工程
支持面向行業并具有一定規模的電子商務運營企業,建設第三方供應鏈管理服務平臺,發展行業公共信息服務,推進企業間電子商務應用。支持條件較好的電信運營商和軟件企業,建設面向中小企業的信息服務平臺,開展信息發布、采購銷售和信息系統外包等服務業務,降低中小企業信息化成本,提高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水平。
(三)國際貿易電子商務工程
支持國際貿易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和相關標準建設,為從事貿易活動的企業提供單證處理、貿易申報、物流信息處理、貿易結算、跨境電子單證交換等電子商務服務,促進銀行、保險、檢驗檢疫、貿易管理、口岸物流、交通、海關等國際貿易相關機構間的業務協同、數據共享。
(四)移動電子商務試點工程
鼓勵基礎電信運營商、電信增值業務服務商、內容服務提供商和金融服務機構相互協作,建設移動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廣泛應用手機、個人數字助理和掌上電腦等智能移動終端,面向公共事業、交通旅游、就業家政、休閑娛樂、市場商情等領域,發展小額支付服務、便民服務和商務信息服務,探索面向不同層次消費者的新型服務模式。
(五)物流公共信息服務工程
鼓勵基礎條件較好的物流信息服務企業,廣泛采用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無線射頻識別等先進物流技術與裝備,建設物流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為社會提供物流供需信息發布、服務交易、過程優化與跟蹤等服務,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六)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建設工程
適時啟動國家電子認證根服務和綜合監管平臺建設,支持第三方電子認證業務平臺建設。支持虛擬貨幣、電子合同、在線產品信息監測平臺建設,逐步規范在線經濟活動。支持在線信用信息服務平臺試點示范建設,探索與政府相關部門、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臺間信用數據共享的實現形式。支持第三方在線支付平臺和電子銀行建設,發展在線支付業務。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府部門協調機制
建立相關部門在政策規劃制定和重大項目審理等方面的協調配合機制,形成合力,強化政府對電子商務發展的宏觀指導。加快稅務、工商、銀行、海關等部門的電子政務建設,實現基于網絡的跨部門業務協同,推進網上納稅、網上年檢、網上申報和電子通關等政府公共服務。依法公開政府信息資源,促進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利用。
(二)制定和修訂相關法律法規
研究制定信用管理、在線支付、網上交易稅收征管、隱私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快制定虛擬貨幣、電子合同、在線產品信息管理辦法。根據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適時修訂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為電子商務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三)完善財稅支持政策
加大對電子商務基礎理論、關鍵技術和重大政策研究的財政支持,形成持續穩定的經費渠道。加強政府對共性技術開發、重大裝備研制、重點應用示范的引導性投入,支持電子商務領域信息資源的公益性開發和利用。對開展信用信息、電子認證等公共服務的企業和從事電子商務交易服務、技術外包服務等高技術服務的企業,允許享受與現行高新技術企業同等優惠的財稅政策。
(四)建立多元投資機制
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研究制定促進金融業與電子商務相關企業互相支持、協同發展的相關政策。進一步強化企業在電子商務投資中的主體地位,積極培育創業風險投資市場,完善創業風險投資機制,促進創業投資與電子商務企業自主創新有機結合。在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電子商務發展領域,政府運用投資補助、貼息等多種手段,分步驟、有重點地予以支持。
(五)建立電子商務評價體系
研究制定電子商務能力認證制度,引導形成電子商務發展的內在動力機制,促進電子商務有序健康發展。鼓勵行業協會等中介機構,研究電子商務績效評價指標,逐步形成企業自我評價和社會中介評價相結合的互動機制,提升電子商務應用水平。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統計制度,將電子商務統計納入國民經濟統計體系。
(六)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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