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土地承包權可入股開公司
日前,重慶出臺規定,允許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入股,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獨資、合伙等企業。
該規定還明確,在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內,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許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入股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經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在條件成熟的地區開展試點工作,積極推進土地集約、規模經營,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這個規定的名稱是:《深入貫徹市第三次黨代會精神,服務重慶統籌城鄉發展的實施意見》,7月1日起施行。
同日起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被認為是我國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的重大制度創新,賦予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地位,但對農民可供出資的主要財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提出明確意見。重慶的規定因而被廣泛視為土地流轉政策的重大突破。(田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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