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兩會代表委員提出提高礦產資源補償費率標準、調整補償費分成政策的建議,財政部日前表示,國務院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完善欠發達地區礦產資源開發補償機制的問題,將以調整和改革資源稅費政策為重點,在利益分配上進一步體現向欠發達地區傾斜。
據了解,我國現行礦產資源補償費實行中央與省、直轄市5:5分 成,與民族自治區4:6分成的體制。同時,中央分成的礦產資源補償費通過項目等方式全部返還地方用于地方礦產資源勘查、保護等支出。
財政部表示,為了支持礦產資源原產地的發展,調動地方的積極性,正在研究確定的礦產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將在一定程度上向欠發達地區傾斜。
此外,對于提高礦產資源補償費標準的問題,財政部表示目前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礦產資源補償費政策,基本思路是按照“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原則,綜合考慮資源有償使用和資源稅改革進展情況及礦業企業承受能力,研究分步調整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并建立與資源利用水平相聯系的浮動費率制度。(馬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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