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探路改革"深水區" 先行試驗重大改革
記者今天從天津市政府獲悉: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的批復》,原則同意《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天津濱海新區發展改革、開發開放將呈現新的局面。
2006年5月,國務院《關于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批準濱海新區為全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國務院《關于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的批復》要求,要綜合推進濱海新區的體制機制創新和對外開放。用5至10年時間,在濱海新區率先基本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新區不斷提高綜合實力、創新能力、服務能力和國際競爭力,使新區在帶動天津發展、推進京津冀和環渤海區域經濟振興、促進東中西互動和全國經濟協調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為全國發展改革提供經驗和示范。
國務院要求天津市政府,加強對《方案》實施的組織領導。要以涉外經濟體制、金融體制、科技體制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重點,處理好新區和老城區的關系,用新思路、新體制、新機制,推動老城區乃至整個天津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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