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9日專電 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的《關于加強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村鎮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要堅持以原址重建為主、異地新建為輔,要在全面調研、科學評估、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審慎確定重建方式,要防止不顧條件盲目推行集中和簡單照搬其他地區的做法。
《通知》指出,要堅持農民的災后重建主體地位,保障農民對規劃編制的參與權,廣泛征求農民對規劃的意愿和建議,并將合理化建議納入規劃內容。要充分調動和保護當地干部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堅持農民意愿與村民組織、縣鄉政府意見相結合,提出可實施性、可操作性強的村鎮規劃方案。
《通知》指出,包括縣域村鎮體系規劃和鎮、鄉、村莊規劃的災后恢復重建村鎮規劃,原則上要在2009年底之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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