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美國金融危機全面爆發以來,我對中國應當采取的對策的基本研判,就是盡快推出大規模政府投資計劃,以基礎設施投資為突破口,以增加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和鼓勵居民住房購買性支出為重點,在擴大國內就業和增加居民收入大基礎上,全面持久地擴大包括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在內的內部需求。
2000年以來,盡管中國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逐年快速提升,但是,用于國內基礎設施的投資,與聯合國建議的——發展中國家人均GDP接近或達到2000美元以后,應當不低于當年GDP的5%——存在很大差距。較保守的估計是,最近9年間形成的基礎設施投資欠賬累計已突破4萬億元人民幣。
毋庸置疑,國務院十項措施當中所提到的鐵路、公路、機場、南水北調、污水處理、城鄉電網、醫療教育、防護林等項投資,統統屬于基礎設施投資的范疇。如果至2010年末相應的4萬億投資全部完成,扣除今年年末的1000億元和用于政府充當業主的廉租房投資等因素,未來兩年實際用于基礎設施的投資可達到3.5萬~3.6萬億。
如不出預料,2009年和2010年中國的GDP將分別達到30.1萬億和33萬億,而上述3.5萬~3.6萬億投資規模,意味著中國未來兩年將達成的基礎設施投資比例平均為5.63%,超過聯合國建議的比例一成有余,但超過的部分可以視為彌補以往年度的欠賬。
推而論之,如果未來10年中國經濟繼續以每年9~10%的速度遞增,那么,姑且不考慮人均GDP進入6000美元之后基礎設施投資比例還應當進一步提升的因素,繼續按照5%的比例計算,中國未來10年內累計的基礎設施投資至少應當接近28萬億元人民幣。若考慮比例提升的因素,則應當達到或接近33萬億元。 (清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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