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備受關注的中國彩電企業應對出口專利壁壘有了新的突破。經過與眾多國外專利權利人近2年的接觸談判,彩電出口交納專利費用問題有了較大程度緩和,徹底扭轉了DVD時代在專利問題上的被動局面,困擾中國彩電企業的這一頭疼難題在朝著有利的方向發展。
艱辛談判降低高額專利費
美國FCC(聯邦通信委員會)規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出口到美國市場的電視必須是數字電視,同時13英寸以上的電視必須符合先進制式委員會(ATSC)標準的技術規范,而要達到ATSC標準的相關技術規范,將不得不用到ATSC會員企業的相關專利。目前,已經有湯姆遜、LG等多家國外專利權利人提出要求,向每臺數字電視征收30多美元的專利費。
2007年3月,由TCL、長虹、康佳、創維、海信、廈華、海爾、上廣電、新科、夏新等十家中國彩電骨干企業,以每家出資100萬元的形式,聯合成立了深圳市中彩聯科技有限公司,希望以抱團談判的形式應對國外企業征收高額專利費用的要求。
中彩聯公司總經理羅秋林說,經過中彩聯公司和國內彩電企業近2年時間的艱苦工作,這種努力已經取得了效果。由于集體委托談判,各種資源相對集中,包括人才資源、專利信息資源、彩電技術資源、彩電產品資源等,充分利用資源再加上正確的談判策略,使我們完全被動挨打狀態有了逐步改變,目前統計口徑收費金額有較大降低。
2004年以來,美國某專利公司以其擁有的2項專利向中國的各大彩電企業收取專利費,并在美國起訴了上海某企業在美國的子公司。中彩聯公司接受國內多家骨干彩電企業委托,代理其談判和應訴,經過精心部署、共同努力,剖析其專利技術特性,掌握其專利動態信息,據理力爭,終于基本解除了這個專利的收費威脅。
記者做了一個簡單的估算,按照這家專利公司每臺彩電收取1美元專利費、每年500萬臺出口目標地區計算,單這一項每年節省下的額外支出就達500萬美元,可見效果之明顯。
啟動中國彩電“專利池”
由于彩電專利談判涉及內容龐雜、專業性強,與國外專利權利人進行談判是非常困難的事。羅秋林介紹說,對于外國人聲稱擁有的上萬項彩電專利,在收費時會泥沙俱下一起拋給中國彩電企業,這時就需要一一搜索、甄別、分析,看看哪些是過期的,哪些是無效的,專利的價值到底是多大,否則不加辨別地全部接受,就會上當吃虧。這些工作需要專業性的人才,他們既要懂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又要具備彩電技術知識,資料全是各自分散的,如果國內彩電企業自己單獨做,需要花費大量的資金和時間,且沒有實力的企業根本無法做到。
2008年,美國一家著名品牌企業作為專利權利人前來收費,聲稱有8000多項專利,但經過中彩聯公司的盡職調查,發現大部分是無效的垃圾專利,而他們所謂的核心專利則沒有被雙方認可。經過透徹的分析,使談判工作變得簡單,國內彩電企業承受的壓力有所減少。
與此同時,國內有關骨干彩電企業也堅持與專利權人據理力爭。如TCL公司收到一家公司相關專利每臺彩電收費5美元的要求,經過積極的應訴與多方努力,該公司主動放棄了單獨收費的要求,進入其他“專利池”與其他權利人一同捆綁收費,降低了總體費用。
中彩聯公司總經理羅秋林認為,中國邁入彩電強國仍需練好內功,加強創新,目前中彩聯公司為實現這一目標正在做兩項基礎性的工作:一是建設中國彩電專利信息預警平臺。一臺數字電視所牽涉的專利有上萬個。哪些是已經申報的,哪些是過期的,哪些是有用的,這些信息非常寶貴。中彩聯公司發揮自己的優勢,披沙揀金,正在努力建設中國彩電專利信息預警平臺,平臺全部建成后,可以非常方便檢索分析全球主要電視標準的彩電專利,如美國ATSC、歐洲DVB、中國DTMB等,平臺可以為各彩電企業的研發機構咨詢、企業產品開發定位、市場銷售決策等提供幫助,避免企業進行侵權技術開發,從而為我國彩電業在知識產權領域爭得主動地位。二是借鑒歐美日韓彩電專利的發展經驗,啟動建設中國彩電“專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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