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2日宣布,我國將自2009年7月1日起取消部分糧食以及工業品的出口暫定關稅,并對化肥及化肥原料的出口關稅進行調整。
專家表示,當前國際經濟仍然受到金融危機嚴重影響,全球需求萎縮的趨勢并未改變,在這種背景下對部分產品出口關稅進行調整,有助于降低出口企業成本,對穩定外需有促進作用。
根據財政部通知,我國將從7月1日起取消小麥、大米、大豆等糧食產品以及硫酸、鋼絲等工業品的出口暫定關稅,降低微細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鋼,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鎢、鉬、銦等有色金屬及其中間品等產品的出口暫定關稅。同時取消黃磷、二元復合肥等產品的特別出口關稅,對黃磷繼續征收20%的出口關稅,對其他磷、磷礦石繼續征收10%至35%的出口暫定關稅,對合成氨等化肥產品統一征收10%的出口暫定關稅。
海關總署的統計顯示,5月份我國外貿進出口同比下降25.9%,累計同比降幅比前4個月加深1.5個百分點,其中出口降幅加深5.9個百分點。5月27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了進一步穩定外需的六項重大措施,強調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外部需求萎縮導致出口減少仍然是中國經濟增長面臨的最大困難,在立足擴大內需的同時,要千方百計穩定外需。
作為在這之后出臺的又一扶持出口舉措,我國宣布從6月1日起,自去年8月份以來連續第七次上調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涉及農產品深加工、機電、鞋帽、玻璃制品、鋼鐵制品等制造業領域超過2600個稅目的商品。
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安體富表示,我國一段時間以來接連上調出口產品出口退稅,這對穩定外需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一般來說,出口退稅調整的效果并沒有直接調整關稅那么大,下調關稅可以更直接地扶持出口企業,降低企業運營成本。
我國曾于2008年9月1日起將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別出口關稅上調至150%,從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對除上述兩種產品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繼續征收100%特別出口關稅。從2009年1月1日起,我國繼續對復合肥等化肥及其原料等征收特別出口關稅并降低了稅率,此外繼續對尿素、磷酸銨、重過磷酸鈣等化肥征收季節性出口關稅,在用肥淡季出口關稅繼續采取差價稅形式。
市場人士分析指出,今年國內化肥市場提前進入淡季,需求出現下滑,年內國內尿素產能過剩近1000萬噸。國內化肥市場需求不足,而過高的關稅稅率又制約著化肥出口,且近期國際化肥市場需求依舊低迷,預計今年全球肥料消費量降至1.65億噸,因此在這種時候降低相關產品的出口關稅是非常必要的,將在一定程度上緩和國內化肥企業出口狀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院對外經濟所所長張燕生說,我國外貿行業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遇到了非常大的困難,雖然化肥等行業消耗資源比較多,但是在很多地區尤其是中西部地區仍然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次的調整應該說考慮到了各地區的具體情況,動用更加有效的關稅工具,在繼續支持勞動密集型產品、高科技產品出口的同時,降低了中西部地區相關企業的經營成本,顯得更加靈活。(新華社記者羅沙 韓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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