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晨報報道,6月17日,財政部發布《中國個人所得稅基本情況》報告,首度正面回應“個稅起征點是否應該上調”爭議:大幅提高起征點后,高收入群體受惠多,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反而會受損。
“這是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解釋。以普通人的智商,怎么也想不明白:為什么起征點提高了,交稅少了,窮人反而受損?”一位網友在看到這一結果之后,立刻發出了上述感嘆。
財政部算法引發熱議,被指計算方法僵化
在這篇報告中,財政部如此計算:如果起征點由目前的2000元/月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每月可減輕100元稅負,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能減少350元稅負;如果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月,則月薪5000元的納稅人每月減少175元稅負,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每月減少1050元稅負。
財政部由此得出結論,“如果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受惠多的也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受惠較少。”言下之意,提高起征點容易造成“劫貧濟富”,所以不應該提高個稅起征點。
報告公布后立刻引發輿論熱議,各大媒體、網站均連篇給予討論,無一例外指責:財政部僵化的算法存在誤導。一些網友給出了另一種算法,“個稅起征點提高到每月3000元,月收入5萬的高收入者平均稅收減少2.76%,對高收入者不算什么,但是對月收入5000元的低收入者平均稅收減少50%,影響顯然更明顯。”
而一些人更是強調,對于月薪3000元的人來說,每月受惠200元可能是他一個月的飯錢,怎么能因為這個錢少于10萬元的350元而寧愿把飯錢交出去,“那不是典型的損人不利己嗎?”
工薪階層交稅最多,成為“讓窮人多繳稅的畸形結構”
“個稅起征點”的話題每年都會受到熱炒,相應的調整也陸續出現,自2005年年底從800元提到1600元,2008年元旦開始又提升至2000元。可是為何仍有頗多非議?
“財政部強調個稅征收是始終貫徹‘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立法精神的,但實際操作中顯然不是這么回事。”一位分析人士強調,根源還是在于目前征收的方式和起征點都不符合大家的預期,工薪階層承擔的任務過于沉重。
實際上,財政部的這份報告中也證實了這一點,“從分項目收入看,近年來工薪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收入占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比重約為50%左右。”
“工薪階層作為社會的主要群體,構成了個人所得稅的最大稅源。”財政部的報告中如此寫道,“近年來職工工資收入增長較快,納稅人數不斷增加,個人所得稅收入水漲船高。據統計,1998年,我國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479元,2007年為24932元。1998年工薪所得納稅人次為1.09億人次,2007年上升為8.5億人次。”
而在這里面,“工薪收入者中的高收入者對稅收貢獻大。”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計,2005年,全國年工資收入25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占工薪收入納稅人數的比例接近5%。,繳納的稅款占工薪所得項目總稅額的約15%。而2007年對工薪所得征收的個稅收入中,適用20%(含)以上稅率(即月工薪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以上)的納稅人次占工薪所得總納稅人次的4.43%,但繳納稅額卻占工薪所得總稅額的44.44%。經濟學家馬光遠在自己的博文中表示:“個稅政策的核心問題是誰真正承擔了最重的稅收負擔,也就是說,哪個階層繳納了最大比例的稅收,而我國的稅制,很顯然是一個讓窮人多交稅的畸形結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