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視頻播放位置
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發改委25日公布《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實施意見》,要求中部六省在12月底前完成《規劃》實施具體工作方案,開展重點領域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同時,國務院各相關部門要制定落實《規劃》的具體意見,在12月底前報發改委備案。
發改委同日公布的《關于促進中部地區城市群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了中部地區武漢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長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帶、環鄱陽湖城市群和太原城市圈六大城市群一體化的任務目標和實施綱領,支持城市群在重大改革領域先行先試。
2010年初發改委公布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為未來5到10年中部地區發展明確方向。此次發布的實施意見圍繞規劃中提出的“三基地一樞紐”明確了任務目標,并明確了相關金融配套政策。
農業方面,要求落實農業保險穩步發展的政策,加大中央財政對中部地區保費補貼力度。在堅持服務“三農”力度不減的前提下,支持縣市級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落實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的政策。
制造業方面,要求繼續對中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公共基礎設施項目貸款實施貸款貼息。
重點區域發展方面,要求建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準備金,支持資源型城市培育壯大接續替代產業。
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要求落實支持中部地區培育股權投資機構和鼓勵有條件地區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及區域性再擔保機構的政策。
適時補充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制定和落實金融支持中部地區發展的政策。
城市群重大改革先行先試方面,明確圍繞推動生產要素跨區域合理流動和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允許城市群在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國有企業改革、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就業、職業培訓和社會保障體制等方面先行先試。按照經濟發展要求,適當調整城市群內行政區劃,完善城市設置,優化空間布局,增強城市功能和發展潛力。有關部門的專項改革符合城市群發展實際的,要優先放到城市群進行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