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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期實施方案
2010 年前,主要通過部分新增機場的建設和既有機場的改擴建,逐步完善各區域機場體系,近期完成北京、浦東、廣州、太原、呼和浩特、九寨溝等機場擴建及鄂爾多斯、阿爾山、長白山、騰沖、康定、荔波、喀納斯等機場新建;實施天津、虹橋、杭州、南昌、深圳、長沙、南寧、成都、烏魯木齊、西安、銀川、西寧等既有機場的改擴建,昆明、合肥、汕頭、庫車等機場的遷建及三明、河池、阿里、玉樹等機場的新建;積極推進沈陽、哈爾濱、南京、廈門、海口、重慶、蘭州等機場擴建及北京第二機場、蘇中、亞丁、六盤水、夏河等新建機場項目的前期工作并適時開工建設,新設良鄉、濟寧、日喀則等軍民合用機場。至2010 年機場總數預計達到190 個左右,其中軍民合用機場達到55個,五大區域機場群的整體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水平進一步提高,基本滿足我國航空運輸發展需求,基本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其建設和發展重點為:
(一)北方機場群
完成北京、太原、呼和浩特等機場擴建以及新建鄂爾多斯、長白山、漠河、雞西機場等一批工程;實施天津、大連等機場擴建工程及阿爾山、二連浩特、大慶、伊春等新建機場項目;積極推進沈陽、哈爾濱、包頭、延吉等機場擴建項目及北京第二、白城、呂梁等新建機場項目的前期工作,并適時開工建設;新設良鄉等軍民合用機場。
(二)華東機場群
完成上海浦東、杭州機場擴建工程;實施虹橋、南昌、無錫、溫州等機場擴建工程,合肥機場遷建及三明、宜春等新建機場項目;積極推進南京、廈門、青島、常州、晉江、舟山、武夷山等機場擴建項目及淮安、蘇中、九華山等新建機場的前期工作,適時開工建設。新設濟寧等軍民合用機場。
(三)中南機場群
完成廣州、深圳機場擴建工程;實施長沙、南寧、張家界等機場擴建工程,汕頭機場遷建及新建河池機場項目;積極推進海口、桂林、湛江、三亞改擴建工程及新建神農架機場等項目的前期工作,適時開工建設。
(四)西南機場群
完成九寨溝機場擴建以及荔波、康定、黔江、騰沖等機場新建;實施成都、重慶、麗江、大理等機場擴建工程,遷建昆明機場及新建阿里機場等項目;積極推進貴陽等機場擴建工程及六盤水、亞丁等新建機場項目的前期工作,適時開工建設;新設日喀則、紅河等軍民合用機場。
(五)西北機場群
完成新建喀納斯機場、銀川機場擴建工程;實施烏魯木齊、西安等機場擴建工程、庫車遷建及新建固原、中衛、玉樹機場以及天水、哈密等軍民合用機場項目;積極推進西寧、蘭州機場擴建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適時開工建設。
六、實施效果
上述布局規劃實施后,全國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主要開放城市、重要旅游地區、交通不便地區以及重要軍事要地均有機場連接,逐步形成北方、華東、中南、西南、西北五大機場群,形成功能完善的樞紐、干線、支線機場網絡體系,大、中、小層次清晰的機場結構,航空運輸整體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機場與其他交通方式的銜接更加緊密,與城市發展更加協調,與軍航發展相互促進;社會服務范圍進一步擴大、服務水平顯著提高。到2010 年,全國75%的縣級行政單元能夠在地面交通100 公里或1.5 小時的車程內享受到航空服務(現狀為52%),服務的總人口達到全國總人口的78%(現狀為61%),上述區域內的國內生產總值(GDP)達到全國總量的93%(現狀為82%);到2020年全國80%以上的縣級行政單元能夠在地面交通100公里或1.5 小時車程內享受到航空服務,所服務區域的人口數量占全國總人口的82%、國內生產總值(GDP)占全國總量的96%,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發揮更加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