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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為科學制訂太湖流域治理開發與保護的總體部署,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流域綜合規劃修編工作的總體安排,水利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中國氣象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海洋局等部門,建立了流域綜合規劃修編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太湖流域管理局和太湖流域相關省(直轄市)有關部門,在深入開展現狀評價、總體規劃、專業規劃、專題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完成了《太湖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近日,國務院以國函〔2013〕39號批復了《規劃》,并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在批復中明確提出,《規劃》實施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2011〕1號)精神,以完善流域防洪減災、水資源綜合利用、水資源與水生態環境保護、流域綜合管理體系為目標,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注重科學治水、依法治水,協調好省際間、上下游、左右岸、流域與區域以及涉水行業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太湖的多種功能和綜合利用效益,為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支撐。
通過《規劃》實施,到2020年,太湖調蓄能力顯著提高,流域防洪工程布局比較完善,重點城市基本達到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城鄉供水和抗旱能力顯著增強,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全面保障,節水水平顯著提高;飲用水水源區水質全面達標,河湖水體有序流動基本實現,水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并有較大改善,水土流失有效治理;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涉水事務管理全面加強。到2030年,流域防洪減災體系更加完善,防洪減災能力進一步提高;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供水安全全面保障,水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太湖富營養化問題基本解決,水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流域綜合管理現代化基本實現。
要完善流域防洪減災措施。實施流域綜合治理重點工程,完善洪水北排長江、東出黃浦江、南入杭州灣及合理發揮太湖調蓄作用的防洪工程布局。加強城市及區域防洪排澇工程建設,完善洪水調度、預警預報和風險管理等非工程措施。
要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資源。完善北引長江、太湖調蓄、統籌調配的流域水資源配置布局,積極推進河湖水系連通,提高流域水資源調控能力。優化和調整城鄉水源地布局,加強城鄉第二水源及應急備用水源建設,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調整產業結構,嚴格限制發展高耗水、高污染工業,大力發展現代高效節水農業。
要加強水資源與水生態環境保護。加快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強化水資源保護措施,實施重點水域生態保護與修復,逐步恢復河湖生態功能。進一步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大力減少污染物入河湖量,加強水功能區和入河湖排污口監督管理。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要強化流域綜合管理。嚴格施行《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強化涉水事務管理和執法監督。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流域用水總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指標體系。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和管理。健全防洪管理制度,完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調度方案和抗旱工作機制。規范河湖岸線和采砂管理,加強河網水系和圩區管理,促進涉水行業協調發展。完善水量、水質、水生態環境綜合監測系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規劃》是太湖流域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重要依據。國務院要求,流域內各省(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認真分解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措施,精心組織實施,切實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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