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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堅持產能為本、保育優先、創新驅動、依法治理、惠及民生、保障安全的指導方針,加快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和生態保育型農業,切實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從依靠拼資源消耗、拼農資投入、拼生態環境的粗放經營,盡快轉到注重提高質量和效益的集約經營上來,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安全和農民持續增收,努力走出一條中國特色農業可持續發展道路,為“四化同步”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產發展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匹配。堅守耕地紅線、水資源紅線和生態保護紅線,優化農業生產力布局,提高規模化集約化水平,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因地制宜,分區施策,妥善處理好農業生產與環境治理、生態修復的關系,適度有序開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加快推進農業環境問題治理,不斷加強農業生態保護與建設,促進資源永續利用,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防災減災能力,提升與資源承載能力和環境容量的匹配度。
堅持創新驅動與依法治理相協同。大力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釋放改革新紅利,推進科學種養,著力增強創新驅動發展新動力,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強化法治觀念和思維,完善農業資源環境與生態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依法促進創新、保護資源、治理環境,構建創新驅動和法治保障相得益彰的農業可持續發展支撐體系。
堅持當前治理與長期保護相統一。牢固樹立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把生態建設與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從當前突出問題入手,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兼顧農業內源外源污染控制,加大保護治理力度,推動構建農業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促進農業資源永續利用,農業環境保護水平持續提高,農業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持續提升。
堅持試點先行與示范推廣相統籌。充分認識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綜合性和系統性,統籌考慮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資源稟賦和生態環境,圍繞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試點工作,著力解決制約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技術難題,著力構建有利于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運行機制,探索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模式,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地擴大示范推廣范圍,穩步推進全國農業可持續發展。
堅持市場機制與政府引導相結合。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付費”的要求,著力構建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積極引導鼓勵各類社會資源參與農業資源保護、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著力調動農民、企業和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努力形成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強大合力。政府在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切實履行好頂層設計、政策引導、投入支持、執法監管等方面的職責。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農業可持續發展取得初步成效,經濟、社會、生態效益明顯。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取得積極進展,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升,農業結構更加優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不斷提高,農業資源保護水平與利用效率顯著提高,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森林、草原、湖泊、濕地等生態系統功能得到有效恢復和增強,生物多樣性衰減速度逐步減緩。
到2030年,農業可持續發展取得顯著成效。供給保障有力、資源利用高效、產地環境良好、生態系統穩定、農民生活富裕、田園風光優美的農業可持續發展新格局基本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