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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點任務
(一)優化發展布局,穩定提升農業產能。
優化農業生產布局。按照“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的要求,堅持因地制宜,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林則林,逐步建立起農業生產力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匹配的農業生產新格局。在農業生產與水土資源匹配較好地區,穩定發展有比較優勢、區域性特色農業;在資源過度利用和環境問題突出地區,適度休養,調整結構,治理污染;在生態脆弱區,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等措施,加大農業生態建設力度,修復農業生態系統功能。
加強農業生產能力建設。充分發揮科技創新驅動作用,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加強農業科技自主創新、集成創新與推廣應用,力爭在種業和資源高效利用等技術領域率先突破,大力推廣良種良法,到2020年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以上,著力提高農業資源利用率和產出水平。大力發展農機裝備,推進農機農藝融合,到2020年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68%以上,加快實現糧棉油糖等大田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著力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加強糧食倉儲和轉運設施建設,改善糧食倉儲條件。發揮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的主力軍作用,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提高規模經營產出水平。
推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優化調整種養業結構,促進種養循環、農牧結合、農林結合。支持糧食主產區發展畜牧業,推進“過腹還田”。積極發展草牧業,支持苜蓿和青貯玉米等飼草料種植,開展糧改飼和種養結合型循環農業試點。因地制宜推廣節水、節肥、節藥等節約型農業技術,以及“稻魚共生”、“豬沼果”、林下經濟等生態循環農業模式。到2020年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和糧食主產縣基本實現區域內農業資源循環利用,到2030年全國基本實現農業廢棄物趨零排放。
(二)保護耕地資源,促進農田永續利用。
穩定耕地面積。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嚴控新增建設占用耕地,確保耕地保有量在18億畝以上,確保基本農田不低于15.6億畝。劃定永久基本農田,按照保護優先的原則,將城鎮周邊、交通沿線、糧棉油生產基地的優質耕地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堅持耕地占補平衡數量與質量并重,全面推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
提升耕地質量。采取深耕深松、保護性耕作、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等土壤改良方式,增加土壤有機質,提升土壤肥力。恢復和培育土壤微生物群落,構建養分健康循環通道,促進農業廢棄物和環境有機物分解。加強東北黑土地保護,減緩黑土層流失。開展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到2020年建成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的8億畝高標準農田。到2020年和2030年全國耕地基礎地力提升0.5個等級和1個等級以上,糧食產出率穩步提高。嚴格控制工礦企業排放和城市垃圾、污水等農業外源性污染。防治耕地重金屬污染和有機污染,建立農產品產地土壤分級管理利用制度。
適度退減耕地。依據國務院批準的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總體方案,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有條件的地方實行林草結合,增加植被蓋度。
(三)節約高效用水,保障農業用水安全。
實施水資源紅線管理。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到2020年和2030年全國農業灌溉用水量分別保持在3720億立方米和3730億立方米。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到2020年和2030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分別達到0.55和0.6以上。推進地表水過度利用和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適度退減灌溉面積。
推廣節水灌溉。分區域規模化推進高效節水灌溉,加快農業高效節水體系建設,到2020年和2030年,農田有效灌溉率分別達到55%和57%,節水灌溉率分別達到64%和75%。發展節水農業,加大糧食主產區、嚴重缺水區和生態脆弱地區的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力度,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完善灌溉用水計量設施,到2020年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88億畝。加強現有大中型灌區骨干工程續建配套節水改造,強化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大中型灌區田間工程配套,增強農業抗旱能力和綜合生產能力。積極推行農藝節水保墑技術,改進耕作方式,調整種植結構,推廣抗旱品種。
發展雨養農業。在半干旱、半濕潤偏旱區建設農田集雨、集雨窖等設施,推廣地膜覆蓋技術,開展糧草輪作、帶狀種植,推進種養結合。優化農作物種植結構,改良耕作制度,擴大優質耐旱高產品種種植面積,嚴格限制高耗水農作物種植面積,鼓勵種植耗水少、附加值高的農作物。在水土流失易發地區,擴大保護性耕作面積。
(四)治理環境污染,改善農業農村環境。
防治農田污染。全面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控,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提高使用效率,減少農業內源性污染。普及和深化測土配方施肥,改進施肥方式,鼓勵使用有機肥、生物肥料和綠肥種植,到2020年全國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努力實現化肥施用量零增長。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生物農藥和先進施藥機械,推進病蟲害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到2020年全國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努力實現農藥施用量零增長;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建設農田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等設施,凈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綜合治理地膜污染,推廣加厚地膜,開展廢舊地膜機械化撿拾示范推廣和回收利用,加快可降解地膜研發,到2030年農業主產區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實現基本回收利用。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與風險評估,實施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全國農業環境監測體系。
綜合治理養殖污染。支持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開展標準化改造和建設,提高畜禽糞污收集和處理機械化水平,實施雨污分流、糞污資源化利用,控制畜禽養殖污染排放。到2020年和2030年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75%和90%以上,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基本資源化利用,實現生態消納或達標排放。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區域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全面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建設。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建設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嚴格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生產和使用,健全獸藥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嚴格控制近海、江河、湖泊、水庫等水域的養殖容量和養殖密度,開展水產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生態修復,推廣高效安全復合飼料,逐步減少使用冰鮮雜魚餌料。
改善農村環境。科學編制村莊整治規劃,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保護飲用水水源,加強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加快構建農村清潔能源體系。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區和居民生活區的科學分離。禁止秸稈露天焚燒,推進秸稈全量化利用,到2030年農業主產區農作物秸稈得到全面利用。開展生態村鎮、美麗鄉村創建,保護和修復自然景觀和田園景觀,開展農戶及院落風貌整治和村莊綠化美化,整鄉整村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注重農耕文化、民俗風情的挖掘展示和傳承保護,推進休閑農業持續健康發展。
(五)修復農業生態,提升生態功能。
增強林業生態功能。按照“西治、東擴、北休、南提”的思路,加快西部防沙治沙步伐,擴展東部林業發展的空間和內涵,開展北方天然林休養生息,提高南方林業質量和效益,全面提升林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生態功能,到2020年森林覆蓋率達到23%以上。加強天然林資源保護特別是公益林建設和后備森林資源培育。建立比較完善的平原農田防護林體系,到2020年和2030年全國農田林網控制率分別達到90%和95%以上。
保護草原生態。全面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推進退牧還草、京津風沙源治理和草原防災減災。堅持基本草原保護制度,開展禁牧休牧、劃區輪牧,推進草原改良和人工種草,促進草畜平衡,推動牧區草原畜牧業由傳統的游牧向現代畜牧業轉變。加快農牧交錯帶已墾草原治理,恢復草地生態。強化草原自然保護區建設。合理利用南方草地,保護和恢復南方高山草甸生態。到2020年和2030年全國草原綜合植被蓋度分別達到56%和60%。
恢復水生生態系統。采取流域內節水、適度引水和調水、利用再生水等措施,增加重要濕地和河湖生態水量,實現河湖生態修復與綜合治理。加強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繼續實施增殖放流,推進水產養殖生態系統修復,到2020年全國水產健康養殖面積占水產養殖面積的65%,到2030年達到90%。加大海洋漁業生態保護力度,嚴格控制捕撈強度,繼續實施海洋捕撈漁船減船轉產,更新淘汰高耗能漁船。加強自然海岸線保護,適度開發利用沿海灘涂,重要漁業海域禁止實施圍填海,積極開展以人工魚礁建設為載體的海洋牧場建設。嚴格實施海洋捕撈準用漁具和過度漁具最小網目尺寸制度。
保護生物多樣性。加強畜禽遺傳資源和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加大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建設力度,開展瀕危動植物物種專項救護,完善野生動植物資源監測預警體系,遏制生物多樣性減退速度。建立農業外來入侵生物監測預警體系、風險性分析和遠程診斷系統,建設綜合防治和利用示范基地,嚴格防范外來物種入侵。構建國家邊境動植物檢驗檢疫安全屏障,有效防范動植物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