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首次明確,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中作弊的考生要取消其考試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處理。
教育部昨日(17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了《關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并仍保留“對嚴重作弊的在校考生還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的規定。與去年只規定“對嚴重作弊的在校考生應予開除學籍”相比,教育部這次加大了對舞弊考生和相關人員的懲處力度。
教育部還表示,200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要對考點適度進行收縮和集中,考場應盡快配備先進的技術設備,提高防范考場作弊的技術水平和能力。對制度不夠健全、管理不夠規范、打擊和防范舞弊不夠得力的考點要進行整頓,對問題比較嚴重的考點要堅決予以撤并。
招生單位的自命題部分,主管部門應與命題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對于違反規定或因考試管理工作不力或失職導致失、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另外,從明年起,教育部將適度調減單獨考試招生數量并調整招生專業結構。2009年除過去已全國統一命題的教育學、歷史學、醫學和農學門類初試科目外,教育部又增加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的初試統一命題。 (記者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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