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從天津市召開的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獲悉,2006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第一年,天津市將抓住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機遇,鞏固深化創模成果,啟動生態城市建設,為將天津市建設成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提供良好的環境保障。
啟動生態城市建設。2006年天津市將圍繞到2015年建成生態城市、到2010年率先把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建成生態城區的目標,啟動生態城市建設,開展生態城市建設規劃編制,建立生態城市建設工作機制。
實施生態保護工程。2006年天津市將鞏固提高薊縣、寶坻生態示范區建設成果,確保通過國家復查;加快大港、寧河、西青、漢沽、武清生態示范區建設,力爭到2007年達到國家考核標準;繼續開展環境優美鄉鎮創建工作,力爭有1至2個鄉鎮獲國家命名。
全面加強濱海新區環境保護。做好濱海新區及有關專項規劃的環評,推進集約型、節約型、生態型的發展模式。以開發區生態工業園和大港石化生態產業園為示范,水資源和能源合理開發利用為基礎,石化、汽車、冶金、電力與海水淡化等四個產業鏈為重點,形成濱海新區內的產業生態鏈接和新區與周邊城區的產業鏈接。
實施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的藍天工程。堅持藍天工程監督管理網絡及轉辦單制度,形成執法合力,重點組織對燃煤鍋爐和揚塵污染源的監督檢查;對10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實施高效脫硫除塵技術改造工程,確保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得到有效削減;繼續對冒黑煙機動車進行專項治理。
實施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的碧水工程。加大于橋水庫庫區、周邊綜合整治力度和引灤沿線巡查及監測頻次,保障飲用水安全;組織開展重點地區地下水污染調查;參照天津市地表水環境容量測算結果,在重點行業企業或區域,確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分配方法和允許排放總量,核發排污許可證;積極推進漢沽營城等10個污水處理廠建設,提高城市和城鎮污水處理率。
實施安靜工程。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再創建19個“安靜居住小區”。(記者張鳴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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