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湖北神農架國家自然保護區(新華社 發)
“國家對保護區基礎建設投資不足,保護區管理事業費沒有納入地方政府的財政預算,保護和管理資金比較緊張,直接影響了保護區虎豹保護工作的開展。”
日前,吉林琿春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下稱“琿春保護區”)原副局長李志宏對《第一財經日報》說。
琿春保護區地處我國東北部的中俄朝三國交界處,總面積108700公頃,是我國第一個以國際瀕危物種、國家Ⅰ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東北虎、豹及其棲息地為主要保護對象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記者在這里采訪時發現,履行著生態保護重要職責的保護區管理局自身的生存狀態正面臨著嚴重的困境。
生存困境
2005年7月23日,經國務院批準,琿春保護區晉升為國家級保護區。
李志宏透露,建區以來,管理局已監測到查有實據的東北虎活動信息68次,還兩次拍到了“森林之王”捕食獵物的鏡頭,在海內外引起轟動。
但這些成績難以掩飾保護區管理局面臨的困境和尷尬。李志宏告訴記者,這幾年,保護區管理局的人員工資都是由琿春市林業局墊付的,林業局每年的資金缺口高達100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每年還要墊付100多萬元的資金給保護區管理局,累計墊付資金高達300多萬元,負擔非常重。
據了解,琿春保護區是在琿春林業局基礎上建立的,而林業局過去主要從事森林采伐和木材生產,國家對森林進行了限伐或停伐管理后,林業局收入大大減少。另一方面,林業局承擔的是企業職能,而自然保護區承擔的是社會職能。按道理,保護區是由國家建立的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區,其經費應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由政府投資來維護運行。
“保護區管理局沒有編制,在冊職工74人,每月拿300多元工資的人占了很大一部分。”保護區管理局副局長肖文禮告訴記者,除人員工資,管理局和各個基層保護站沒有一分錢事業費,每次巡護活動都要自籌資金。
該管理局目前只有一輛吉普車,6個保護站總共也只有2輛已經到了報廢期的北京吉普。清山巡護時,都要向別的單位借車。GPS定位儀、對講機等通訊器材也是空白。工作人員的外出旅費、下鄉補貼都要由個人墊支,辦公用品要到處賒賬,科研繁育中心救治的野生動物飼養費用也常常要飼養員先自掏腰包。
經費或納入財政預算
據國家林業局公布的有關資料,目前大多數自然保護區缺乏應有的投入,全國自然保護區每年得到各級政府的總投入不足2億元,許多保護區一直在走“自養”的路子。發達國家用于自然保護區的投入每平方公里年均約為2058美元,發展中國家也達到157美元,而中國僅為52.7美元。
2002年,國家林業局為琿春保護區撥付一期工程建設資金514萬元,吉林省政府撥付配套資金120萬元,財政補助事業經費100萬元。
“但這些錢連保護區必要的基礎設施建設都不夠。”李志宏說,由于監測和科研裝備過少,對虎豹這樣大范圍隱蔽活動并具有高度危險性的野生動物的保護和研究無法深入開展。
李志宏認為,虎豹保護又是一項全國、全世界人民共同受益的社會公益性事業,僅由琿春人民承擔這個事業所必須的成本付出,從法律角度講,是不對稱的,在實踐中也很難達到預期目標。
國家林業局去年曾提出,各級自然保護區的經費要納入政府的公共財政預算,不能由企業來承擔,并已建議“不同級別的自然保護區要納入相應級別的政府財政預算中去”。這意味著,琿春自然保護區的經費有望列入國家的財政預算中。(章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