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重點建設工程
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工程包括保護、建設和支撐保障3大類10 項工程,其中生態保護工程5 項,分別為天然草地保護工程、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工程、野生動植物保護及保護區建設工程、重要濕地保護工程、農牧區傳統能源替代工程;生態建設工程4 項,分別為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人工種草與天然草地改良工程、防沙治沙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支撐保障工程1 項,為生態安全屏障監測工程。
第一節 生態保護工程
一、天然草地保護工程
主要內容包括:退牧還草工程和鼠蟲毒草害示范工程。退牧還草工程包括禁牧、休牧、劃區輪牧和草場補播等建設內容;鼠蟲毒草害示范工程包括鼠害草地治理、蟲害草地治理和毒草害草地治理等建設內容。
二、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工程
主要內容包括:建設自治區及部分地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森林火險預警監測系統、西藏區域性森林防火器材儲備庫、森林防火阻隔工程、自治區及部分地市森林病蟲害防治站、重點有林縣森林病蟲害測報站和拉薩市火車站森林病蟲害檢疫檢查站等。
三、野生動植物保護及保護區建設工程
主要內容包括:保護與恢復工程,科研與監測工程、宣傳教育工程、基礎設施工程、社區發展項目。
四、重要濕地保護工程
主要內容包括:植被恢復、管理機構與能力建設、宣教與培訓、基礎設施建設、可持續利用示范建設等工程。
五、農牧區傳統能源替代工程
主要內容包括:小水電代燃料、農村沼氣建設和太陽能應用工程。
第二節 生態建設工程
一、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
主要內容包括:重點建設藏東南“四江”流域重要地帶防護林體系、“一江兩河”流域寬谷低地防護林體系、喜馬拉雅山區重要地帶防護林體系、藏西北河谷區宜林地防護林體系等四大防護林體系。工程主要以拉薩市周邊、重要城鎮、主要公路沿線、機場、邊境口岸等為重點,其中:重要城鎮周邊營造水土保持林和防風固沙林;主要公路沿線營造護路林和防風固沙林;機場周邊營造特用林和防風固沙林;風景名勝區周邊營造特用林、防風固沙林和水土保持林;邊境口岸營造特用林和少量經濟林;生態脆弱區營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和防風固沙林;其它區域(農場、村旁和庭院等)營造經濟林。根據工程對苗木的需求,開展林木苗圃、鄉土樹種良種繁育基地和鄉土樹種采種基地建設。
二、人工種草與天然草地改良工程
主要內容包括:人工種草、草種繁育基地、阿里綠洲型飼草產業示范基地、灌溉設施建設和旱作人工飼草料基地建設等。
三、防沙治沙工程
主要內容包括:封沙育草、草方格沙障、礫石壓沙、擋沙堤、城鎮居民點沙害治理生物措施和機械固沙等。
四、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主要內容包括:封禁修復、水土保持種草、水土保持林,綜合運用林草措施、農業耕作措施,并輔以谷坊、水窖、蓄水池、水渠、擋土墻等小型水土保持配套工程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
第三節 支撐保障工程
支撐保障工程包括生態綜合監測站和觀測點建設。整合規劃區內現有的監測資源,在充分發揮環保、水利、農牧、林業、氣象等行業現有監測能力的基礎上,建立密度適宜、布局合理和自動化程度較高的生態監測站網,逐步形成以地面站與“3S”技術相結合的生態動態變化及工程實施效果監測與評價系統,為生態安全屏障功能評價和構建成效評估提供數據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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