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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環保部昨天(5日)聯合發文,調整污水、廢氣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調整后,相當于現行實際收費標準的1倍。目的是以經濟手段刺激污染治理,促使企業主動節能減排。
排污費翻倍差別化收取
三部委要求2015年6月底前,各省(區、市)要將廢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征收標準調整至不低于每污染當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和鉛、汞等五項主要重金屬,排污費征收標準不低于每污染當量1.4元。這相比2003年建立的排污收費標準,提高了1倍。
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很大的問題就是原來排污收費標準很低,可能對企業造成一種他寧愿繳納排污費、不愿治理污染這么一個局面。
這次新政還有一大亮點:改變了原來單一收費標準的做法,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排放濃度高于排放限值的,將加收一倍甚至兩倍的費用;低于排放限值50%以上的,減半征收。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吳健:逐漸依靠這個價格杠桿來調整企業的行為,讓企業更加自主地治理污染,這也是政策本身的應有之意。
各地相繼提高排污成本 企業環保真的可以省大錢
據了解,三部委發布的標準僅僅是一個底線,國家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更高的標準。2007年以來,全國已有16個省份陸續調整了部分標準。其中,北京和天津市幅度最大,達到國標的10倍以上。
這樣的高標準,在北京水泥廠副廠長蔡金山看來,是一種威懾。今年以來,他花費了大量精力做新系統調試,打算將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降到北京市標準的一半以下,以便享受“排污費標準減半”的福利。
蔡金山:從初步的感覺來講,是有一定的激勵作用,促使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然后按這個目標來改,一舉雙得吧。
蔡金山心里有一筆賬:今年一季度排污費實際交納340萬元,一年平均約花費1360萬元,如果排放量和費率“雙減半”計算,一年只需要460.8萬元,理論上可以節省899.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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