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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山西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要求
??????? 開展重大規劃環評省際會商
本報記者姚伊樂報道山西省發改委在低熱值煤發電“十二五”規劃環評工作中,與北京市和河北省發改部門開展省際會商。
據悉,《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要求建立京津冀、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組織實施環評會商。環境保護部也制定出臺了相關規定,落實環評會商要求。
根據規劃環評預測,在不考慮區域削減措施情況下,山西省低熱值煤發電“十二五”規劃實施后,將造成北京市和河北省主要大氣污染物和顆粒物濃度上升,對北京市最大貢獻值占標率約為0.83%,對河北省最大貢獻值占標率約為1.37%。
為此,負責編制規劃的山西省發改委根據規劃環評初步成果,積極開展省際會商,分別致函北京市和河北省發改委并組織座談。北京市和河北省發改委在征求了環保部門意見后,正式函復了會商意見,就進一步減緩跨界大氣環境影響提出了具體建議,要求收嚴環境準入標準、強化區域削減措施等。山西省發改委在規劃環評修改完善過程中采納了會商意見,并對規劃方案進行了優化調整。
環境保護部在召集有關部門代表和專家對規劃環評進行審查時,邀請北京市和河北省發改委代表參加審查,相關會商要求均得到了審查意見的確認,并在控制發展規模、優化規劃布局、調整建設時序、加強準入和環保要求等具體建議中加以強化和落實。
據了解,環評會商是區域聯防聯控和提升規劃環評源頭防范效力的重要手段,環境保護部將繼續參與和推進規劃環評會商工作,促進區域大氣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