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生煎包]請問,金融機構開展反洗錢工作,是否成為負擔,提高成本,是否會降低對客戶的吸引力和服務水平?
[唐旭]為履行法定的反洗錢義務,金融機構在人力、資金、技術等各方面需要一定的投入,因此,有人認為,金融機構開展反洗錢工作會提高成本、成為負擔,甚至會因此損失客戶。事實上,這種說法有很大的片面性。已經有非常多的案例證明,反洗錢對金融機構而言不僅是一種義務,更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措施,反洗錢工作全面開展起來以后,金融機構通過這套風險防范體系,有利于增強自身的抗風險能力,提高國內乃至國際競爭能力。
我們認為成本增加的觀點也是對的,不僅要增加一些計算機開發的成本,而且還要增加分析可疑交易的人員的人工成本。比如一些客戶可能會分很多筆業務匯到銀行的某一個帳戶上,積累到一定的數額就匯走了,這樣的帳戶本身就有些可疑,但是并不是所有具有這個特征的帳戶都是洗錢,所以分析人員就要針對這樣的帳戶進行分析,如果這個帳戶具有零售特征的用戶那么這就是比較正常的業務;但是如果帳戶的主人不是這樣的業務特征用戶那么就不排除洗錢的可能。但是話又說回來,這種成本的提高是可能給銀行帶來收益的,這是一個相對成本,而且可能還會產生收益,因為我們反洗錢是一項法定的義務,各個金融機構都有義務執行反洗錢的規章,如果沒有做就有可能被主管部門罰款;再者由于制度的缺陷被犯罪分子利用,最后我們發現金融機構沒有任何反洗錢的預防措施,那么就會影響這個金融機構的聲譽,如果這個金融機構是上市公司,也會產生更大的負面效應。另外如果這個公司是國際性的機構,在國際上還有業務,那么如果沒有反洗錢措施或者措施很弱的話,國際金融市場對這樣的機構會給他們更高的風險評級,這樣在國際市場上的籌資成本可能就會有所增加,更嚴重的是在和他們做業務的時候會收取更高的費率。
如果你沒有反洗錢措施,或者反洗錢措施沒有很有效地執行,那么犯罪分子也很有可能詐騙這家銀行,造成資金的損失,這種案例也是比較多的。我們知道有一家銀行由于反洗錢措施沒有很好的執行,所以導致這家銀行的員工把自己銀行的現金庫里面的現金盜竊出來去買彩票,首先他把現金庫里面盜竊出來就說明他們庫房管理本身就是混亂的,把錢拿出來以后他又伙同他人通過銀行的柜臺把錢存進去了,柜臺的存款人員應該能看到捆這個現金的封條等都是本行的,按照反洗錢的規定你要了解客戶、判斷客戶是不是和他的交易能力相符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應該馬上報告上級,結果柜臺人員沒有報告,幾百萬現金存到自己的賬戶里面去買彩票,造成了銀行的損失。這個損失也是很直接的。我們常常拿這個例子來說如果銀行執行我們的反洗錢的措施就不會出這樣的事兒,就不會有幾千萬的損失。
所以反洗錢究竟是否會成為負擔,從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出反洗錢措施是幫助金融機構建立風險防范措施,減少銀行的損失。所以我們并不認為低風險管理的銀行、不加限制地吸收任何客戶存款的銀行是一個穩健的銀行,是一個可以長期生存的銀行。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并不是新創設的,有關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的部分內容早就分別在《證券法》、《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貸款通則》以及會計制度和其他業務管理規定中有所體現,因此,不會因反洗錢工作而降低服務水平。相反,越是遵守國家法律、嚴密控制風險的金融機構越能得到客戶信賴,一個不忠實履行自己法定義務、不能有效防范風險的金融機構是無力維護客戶利益的,因此,反洗錢非但不減弱對客戶的吸引力,反倒是吸引優質客戶的重要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講,反洗錢工作有效開展后,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社會大眾都是受益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