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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2年度中央企業預算報表編制說明
一、編制范圍
本套報表編制范圍包括中央企業及其所能控制的全資或控股的子企業(含境外子企業、金融子企業、事業單位、實行法人責任制基建項目等)。
二、錄入級次
凡納入本套報表范圍的企業及其二級子企業都應逐戶錄入本套報表,所屬二級以下子企業并入第二級進行填報。需單獨上報預算報表的二級以下重要子企業由國資委另行規定。
三、報表組成
本套報表包括:
(一)報表封面。
(二)報表:主要業務經營預算表(國資企預01表)、主要業務損益預算表(國資企預02表)、固定資產投資預算表(國資企預03表)、長期股權投資預算表(國資企預04表)、金融工具情況預算表(國資企預05表)、對外籌資預算表(國資企預06表)、人工成本預算表(國資企預07表)、成本費用預算表(國資企預08表)、利潤預算表(國資企預09表)、現金流量預算表(國資企預10表)、資產負債預算表(國資企預11表)、對外捐贈支出預算表(國資企預12表)、2012年度主要指標預報表(國資企預補01表)、2012年度預算調整主要指標表(國資企預補02表)。
四、報表封面填制說明
(一)封面左側。
1.企業名稱: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全稱。
2.單位負責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法定代表人。凡企業正在更換法定代表人,但尚未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由實際負責人簽字蓋章。
3.總會計師: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過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為企業總會計師的高級管理人員。如企業預算工作由總會計師以外的其他企業負責人負責,則此項由實際主管預算工作的企業負責人簽字蓋章。
4.預算工作負責人:指企業內部負責預算編制工作的部門負責人。
5.填表人:指具體負責編制報表的工作人員。
(二)封面右側。
1.企業(單位)組織機構統一代碼:指各級質檢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代碼證書規定的9位代碼。尚未領取統一代碼的企業,應主動與質檢部門聯系辦理核發手續。如因客觀原因暫不能辦理的,可參照《自編企業、單位臨時代碼的規則》(國資統發〔1995〕116號)自編企業臨時代碼使用。企業在領取質檢部門核發的統一代碼后,臨時代碼即停止使用。
本代碼由本企業代碼、上一級企業(單位)代碼、集團企業(公司)總部代碼三部分組成,具體填報方法如下:
(1)非集團型企業只需填列“本企業代碼”,“上一級企業代碼”和“集團企業(公司)總部代碼”不填。
(2)集團型企業需區別以下情況填列:
①集團公司總部(一級)在填報集團企業合并報表時,“本企業代碼”和“集團企業(公司)總部代碼”均按集團公司代碼填列,“上一級企業代碼”不填。
②當本企業為集團二級子企業時,按要求填列“本企業代碼”、“上一級企業代碼”和“集團企業(公司)總部代碼”。其中“上一級企業代碼”與“集團企業(公司)總部代碼”相同。
③集團公司本部視同集團二級企業填列,“本企業代碼”、“上一級企業代碼”與“集團企業(公司)總部代碼”相同。
2.隸屬關系:本代碼由“行政隸屬關系代碼”和“部門標識代碼”兩部分組成。中央企業“行政隸屬關系代碼”均填“0”,后3位“部門標識代碼”根據國家標準《中央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及其他機構名稱代碼》(GB/T4657-2002)編制。
3.所在地區:根據國家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2260-2007),按企業主要辦事機構所在的省、市、縣或區的代碼直接填列。境外企業所在地區代碼統一填“900000”。
4.所屬行業碼:“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依據國家標準《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2011),結合企業主要從事的社會經濟活動性質,按“小類”劃分填列。實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統一填7160小類代碼。
5.經營規模: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統計局《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11〕75號)規定的分類標準填列。
6.組織形式:根據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類型及有關性質填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選“1.獨資公司”項填列。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還應填報其股票代碼,為6位數字。如果企業已發行A股股票并有其他類別股票上市(如B股、H股、N股等)則填報A股股票代碼;如果只發行了B股股票,則填報B股股票代碼;如果只在境外發行股票,則該代碼填“000000”。
集團所屬事業單位、基建項目分別選擇9項下的“1.事業單位”或“2.基建項目”項填列。
7.報表類型碼:根據企業財務預算報表編制實際情況選擇填列,具體填報方法如下:
(1)集團本部在填報集團合并報表時,按要求選擇填列“9”;
(2)集團二級子企業在填報本企業報表時,按要求選擇填列“0”;集團二級子企業為金融企業、境外企業、事業單位或基建項目,按要求分別選擇填列“2”、“3”、“4”或“5”。集團本部視同集團二級企業填列“0”。
8.成立年份:指企業工商注冊登記或批準成立的具體年份。
9.備用碼:各企業根據實際需要可自行規定填報內容。
五、主要業務經營預算表(國資企預01表)
(一)編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業2012年度主要業務板塊的預計生產經營情況。
2.表內“上年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實際完成生產經營指標分析填列。
3.表內“本年預算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實際完成生產經營并結合2012年度預計情況填列。
4.表內“增減率”有關指標依據表內“上年完成數”和“本年預算數”由計算機自動生成。
(二)表內有關指標解釋。
1.主要業務: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內部管理要求確定的主要業務板塊分類填列。企業確定的主要業務及指標名稱需事先報國資委備案。2.指標名稱:反映企業各主要業務板塊生產經營情況的重點指標,由企業根據不同業務板塊的性質特點,挑選能突出反映各業務板塊生產經營狀況的指標填列。如:水運企業集裝箱運輸板塊,可選擇集裝箱運輸量、單箱運價、運力規模等指標。
表內公式:
5欄=(4-3)/3欄×100%。
六、主要業務損益預算表(國資企預02表)
(一)編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業2012年度主要業務板塊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毛利及毛利率的預計情況。
2.表內“上年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財務報表相關指標分析填列。
3.表內“本年預算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財務報表并結合2012年度預計情況填列。
4.表內“毛利”及“增減率”,“毛利率”和“增減百分點”有關指標依據表內“上年數”和“本年預算數”由計算機自動生成。
(二)表內有關指標解釋。
主要業務: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內部管理要求確定的主要業務板塊分類填列。本表填列的主要業務板塊應與“主要業務經營預算表”填列一致。
表內公式:
7欄=(1-4)欄;8欄=(2-5)欄;10欄=(7/1)欄×100%;11欄=(8/2)欄×100%;12欄=(11-10)欄;合計行=各浮動行之和。
七、固定資產投資預算表(國資企預03表)
(一)編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業2012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總體預算情況。
2.本表所稱固定資產投資是指企業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投資活動,本表固定資產還應含有油氣資產和投資性房地產的內容。
3.本表由負責管理年度投資計劃的部門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情況填報,財務部門負責審核。
(二)表內有關指標解釋。
1.新開工項目:指預計在2012年度開工建設的投資項目和企業購置不需安裝的固定資產。
2.續建項目:指以前年度開工建設、預計2012年度繼續建設的項目。
3.重點項目:按照企業投資管理制度規定,由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項目。企業應當分項目填列計劃總投資金額最大的前10項。
4.開工年月:指項目預計或實際開工時間。
5.竣工年月:指項目計劃完成時間。對于企業購置不需安裝的固定資產,以購買日作為竣工年月,不需填列開工年月。
6.項目計劃總投資:反映項目建設規模的指標,指項目立項時計劃的總投資額。
7.自有資金:指項目計劃總投資中企業的經營積累和通過權益工具募集的資金。
8.上年實際完成投資額:指企業上年度實際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額。
9.上年末累計完成投資額:指上年度新增或存續的投資項目,從項目開工到上年末止,總計已完成的投資額。含在上年度已完工的項目。
10.本年計劃投資額:指本企業計劃在2012年度安排的所有固定資產投資的總投資額。
11.對外貸款:反映企業2012年度固定資產計劃投資總額中向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各種借款。
12.其他:指在本年計劃投資額中除自有資金和貸款以外的其它資金來源。“其他”部分超過本年計劃投資額10%的,須在“備注”中具體說明。
13.主業:指經國資委確認并公布的企業主要經營業務,反映在本年計劃投資額中屬于企業主業范圍的投資額。
14.非主業:指在本年固定資產計劃投資總額中不屬于企業主業范圍的投資額。
15.備注:簡要說明項目建設內容、新增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等事項。
表內公式:
3、4、7、8、9、10、11、12欄合計行=新開工項目+續建項目;新開工項目≥新開工重點項目小計;續建項目≥續建重點項目小計;重點項目小計≥所屬十項之和。
欄間公式:
7欄=(8+9+10)欄=(11+12)欄。
八、長期股權投資預算表(國資企預04表)
(一)編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業2012年度預計增加的長期股權投資情況。
2.表內“本年預算投資額”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財務報表并結合2012年度預計情況填列。
3.編制合并報表的,以合并口徑填列。
(二)表內有關指標解釋。
1.投資性質:企業應分別按新增投資、追加投資兩項內容選擇填列。
2.投資類別:企業應分別按對子企業追加投資、新設企業投資、并購投資、參股投資和其他選擇填列。
3.被投資企業所屬行業:企業應按被投資企業所屬的國民經濟行業代碼選擇填列。
4.本年預算投資額:反映企業2012年度該項目預計投入金額。
5.年末預計累計投資額:企業應按2012年末預計對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投資金額填列。
6.年末預計持股比例:企業應按2012年末預計持有被投資企業的股權比例填列。
7.預計當年投資收益:反映企業2012年度該項投資的預計投資收益。
8.投資依據:填列該項目預算實施的主要批準依據,如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董事會決議、投資意向等。
表內公式:
8、9、11欄合計=浮動行合計。
九、金融工具情況預算表(國資企預05表)
(一)編制方法。
1.本表主要反映企業2012年度預計金融工具投資所占用的資金規模及獲取的投資收益等情況。
2.表內“上年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財務報表相關指標分析填列。
3.表內“本年預算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財務報表并結合2012年度預計情況填列。
4.表內未作解釋內容以《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為準。
5.編制合并報表的,以合并口徑填列。
(二)表內有關指標解釋。
1.平均資金占用額:反映企業預計2012年度安排該類投資平均占用的資金金額。
2.投資收益:反映企業2012年度預計通過該類投資獲取的投資收益總額,包括實際收到的投資收益及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投資收益。
3.投資回報率:反映企業2012年度預計該類投資的投資回報水平,根據“投資收益”占“平均資金占用額”的比例由計算機自動生成。
4.股票投資:反映企業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買賣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不包括企業以參股、控股為目的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核算的內容。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的股票投資匯總填列。
5.債券投資:反映企業預計投資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等債權性投資,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中的債券投資匯總填列。
6.基金投資:反映企業預計購買的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情況。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基金投資匯總填列。
7.委托貸款:反映企業預計通過金融機構(受托人)發放的貸款。
8.委托理財:反映企業預計通過委托證券公司、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的投資。委托理財填列委托投資資金總額,不區分具體投資項目填列。
表內公式:
6行=(1+2+3+4+5)行;3欄=(2-1)/1欄×100%;6欄=(5-4)/4欄×100%;7欄=4欄/1欄×100%;8欄=5欄/2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