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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對外籌資預算表(國資企預06表)
(一)編制方法。
1.本表主要反映企業2012年度對外籌集資金及籌資費用的預算情況。
2.表內“上年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財務報表相關指標分析填列。
3.表內“本年增加數”、“本年減少數”和“年末預算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財務報表并結合2012年度預計情況填列。
4.表內未作解釋內容以《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為準。
5.編制合并報表的,以合并口徑填列。
(二)表內有關指標解釋。
1.上年數:反映企業截至2011年末通過該融資渠道對外籌集資金的余額。其中股權籌資僅填列上一年度通過發行股票等股權籌資方式籌集資金的余額。
2.本年增加數:反映企業2012年通過該融資渠道對外籌集資金的預計發生額,其中:長期籌資有關項目本年增加數包括按《企業會計準則》預計計入相關賬戶余額的利息費用。
3.本年減少數:反映企業2012年通過償還或回購等方式減少的該類對外籌資的預計發生額。
4.年末預算數:反映企業截至2012年末預計通過該融資渠道對外籌集資金的余額。
5.籌資費用:反映企業2012年度通過該融資渠道籌集資金預計發生的相關費用支出,包括預計的籌資手續費用和當年發生的股息、利息支出等。
6.短期債券:反映企業預計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或者其他短期債券等方式籌集的資金。
7、一年內到期的帶息非流動負債:反映企業長期借款、中期票據、應付債券、融資租賃應付款等帶息非流動負債將于一年內到期的金額。
8.應付債券:反映企業預計通過發行長期債券方式籌集的資金,包括企業債、普通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中期票據及各類資產證券化債券等。
9.融資租賃:反映企業預計通過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方式籌集的資金,根據“長期應付款”項目分析填列。
10.其他帶息非流動負債:反映除長期借款、應付債券、融資租賃之外的其他帶息非流動負債。
11.股權籌資:反映企業預計通過發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資及其他股權性籌資方式籌集的資金。
12.其他籌資:反映除以上情況之外的其他籌資,包括政府無息貸款等。
表內公式:
1行=(2+18+20)行;2行=(3+11)行;3行=(4+7)行;4行≥(5+6)行;7行≥(8+9)行;9行≥10行;11行=(12+15+16+17)行;12行≥(13+14)行;18行≥19行;4欄=(1+2-3)欄。
十一、人工成本預算表(國資企預07表)
(一)編制方法。
1.本表主要反映企業2012年度的人工成本、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職工人數等預算情況。
2.表內“上年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財務報表的指標分析填列。
3.表內“本年預算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財務報表并結合2012年度預計情況填列。
4.表內“增減率”有關指標依據表內“上年數”和“本年預算數”由計算機自動計算得出。
5.表內第八部分僅由參加工資總額預算試點企業的集團層面填列。
(二)表內有關指標解釋。
1.企業人工成本總額:反映企業預計的在生產、經營和提供勞務活動中各項直接和間接人工費用的總和,不含勞務派遣用工支出(下同)。
2.從業人員人工成本總額:反映企業預計的全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人員的人工成本支出總額。
3.職工人工成本總額:反映企業預計的預算年度內人事關系或工資關系在本單位的固定職工及勞動合同制職工的人工成本支出總額。
4.保險費用:反映企業預計的為職工繳納的各種保險費用。
5.社會保險費用:反映企業預計的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費用,包括企業上繳社會保險機構的費用和在此費用之外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為職工負擔的補充養老保險(年金)以及補充醫療保險等。
6.福利費用:反映企業預計的在工資以外給職工個人以及用于集體的福利費用,主要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醫療衛生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事業補助支出及喪葬撫恤救濟費等。企業為職工負擔的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不在此項反映。
7.住房費用:反映企業預計的為改善職工居住條件而負擔的所有費用,包括企業預計為職工負擔的住房補貼(包括一次性發放的住房補貼和按月發放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宿舍的折舊費等。已納入工資總額的住房費用不在本項目重復填列。
8.在崗職工人工成本總額:反映企業預計的預算年度內人事關系或工資關系在本單位、并在工作崗位上的固定職工及勞動合同制職工的人工成本支出總額。
9.支付給內退及下崗職工工資總額:反映企業預計支付給內退及下崗職工的工資總額。
10.支付給離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反映企業預計支付給離休、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包括養老金、福利費等。
11.勞務派遣用工支出:反映企業為將有關工作(如服務性工作)以勞務形式整體外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而支付的費用。
12.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情況:企業暫按照《關于做好2010年度試點中央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編制報送工作的通知》(國資發分配〔2010〕24號)等以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政策和調控要求,并結合預算年度生產經營和用工的預測情況合理預計填列。本部分內容僅由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企業的集團總部填列。
13.工資總額:指企業預算年度支付給全部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全部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離崗和內退下崗職工的生活費等。不包括勞務派遣費用。
14.工資總額預算增長額:反映企業基于預算年度主要經濟效益指標預測、機構人員調整及人工成本管理需要,預計當年增加的各項工資總額。其中:
(1)與效益聯動的工資總額增減額:反映企業基于工資效益聯動機制,根據預算年度預計的經濟效益指標和國資委分行業工資增長調控要求等因素,預計的企業效益工資增減額。
(2)上年新增人員工資總額調整:反映企業由于上一年度機構調整導致人數及工資總額的調整數。同時應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說明折合為年人均工資的情況。
(3)當年新增人員工資總額:反映企業預算年度因新建擴建項目、新設立子企業、新兼并收購企業、新減少企業等而導致的企業人員及工資總額的變化數。同時應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說明因不同原因導致人員變化對應增加的工資總額折合為年人均工資的情況。
15.從業人員:指預算年度在本企業實際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人員。包括:在崗的職工(合同制職工)、臨時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員,不包括與法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的人員。
16.職工:指預算年度人事關系或工資關系在本單位的固定職工及勞動合同制職工,不包括離休、退休人員等,但包含內退下崗人員。
表內公式:
1行≥2行;4行≥(5+6+8+9+10)行;6行≥7行;11行≥12行;18行≥(19+20+21)行。
十二、成本費用預算表(國資企預08表)
(一)編制方法。
1.本表主要反映企業2012年度的成本費用、專項支出等預算情況。
2.表內“上年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財務報表的指標分析填列。
3.表內“本年預算數”有關指標根據企業2011年度財務報表并結合2012年度預計情況填列。
4.表內“增減率”有關指標依據表內“上年數”和“本年預算數”由計算機自動計算得出。
5.表內未作解釋內容以《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為準。
6.編制合并報表的,以合并口徑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