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藥品廣告對已經批準的廣告內容進行篡改并虛假宣傳,其廣告所涉及的藥品品種的所有廣告文號都將被撤銷,并一年內不受理該藥品廣告批準文號申請。修訂后的《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如此規定。
在昨天晚上的中央電視臺3.15晚會上,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了新修訂的《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和《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將于今年5月1日實施。
中國青年報記者獨家專訪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張敬禮。
中國青年報:為何現在修訂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和《標準》?
張敬禮:近年來,老百姓對藥品廣告意見很大,藥品監管部門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道,加大對違法廣告的打擊力度,大力開展了違法藥品廣告整治工作。對《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和《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進行修訂,是我們用制度加強藥品廣告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
1995年3月,國家工商局發布了《藥品廣告審查標準》;國家工商局和衛生部發布了《藥品廣告審查辦法》,我國藥品廣告的發布前審查制度開始建立。
2001年、2002年《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后,藥品廣告的監管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張敬禮認為,原來的《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已經無法解決當前藥品廣告審查工作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亟需修訂。
中國青年報:當前,藥品廣告審查發布中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張敬禮:當前,藥品廣告活動中仍存在一些問題,有的甚至比較突出:一些藥品廣告未經審查發布;處方藥違法在大眾媒介進行宣傳;有的擅自篡改審查內容發布,廣告中夸大藥品的功能、主治、適應癥等等。
藥品廣告中存在的這些虛假違法問題,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藥品市場秩序,影響了患者的用藥安全。
中國青年報:此次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和標準的修訂,主要有哪些變化?
張敬禮:這次加大了對違法藥品廣告的打擊力度,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加重了對篡改批準的藥品廣告內容進行虛假宣傳的處罰力度。由原來只撤銷一個具體的篡改審批內容的藥品廣告批準文號,改為撤銷這種藥品的所有藥品廣告批準文號,并且在一年內不受理該品種的廣告申請。
二是明確規定對嚴重違法藥品廣告涉及的藥品應當采取行政措施。對那些任意擴大產品功能主治范圍、絕對化擴大藥品療效、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違法廣告產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在一定范圍內暫停該產品的銷售,并責令其消除影響。
三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增加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和法律責任。對藥品廣告批準文號的注銷、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藥品廣告行為的處罰措施、藥品廣告審批和備案的程序和時限等方面都有明確規定。
中國青年報:對一些特殊藥品,新文件是如何規定的?
張敬禮:新的《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規定,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軍隊特需藥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藥品以及批準試生產的藥品,不得發布廣告。
處方藥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藥品廣告中涉及藥品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藥理作用的內容必須以國家批準的說明書為準,不得擴大或者惡意隱瞞,不得含有說明書以外的理論、觀點等內容,并具體規定了不得出現的情形。
新《標準》規定,藥品廣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慫恿任意、過量地購買和使用藥品,并具體規定了不得含有的內容,如免費治療、免費贈送、有獎銷售、以藥品作為禮品或者獎品等促銷藥品的內容,含有評比、排序、推薦、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不得含有軍隊單位或者人員的名義、形象,利用軍隊裝備、設施從事藥品宣傳;不得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與公共利益相關聯的內容;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廣播電視頻道、節目、欄目發布藥品廣告;不得含有與醫療機構有關的醫療服務內容,等等。
中國青年報:違法藥品廣告的經濟處罰有上限嗎?
張敬禮:如果違法發布藥品廣告,《廣告法》沒有具體規定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
中國青年報:監管部門會建立藥品廣告“黑名單”嗎?
張敬禮:據了解,2006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通過對599份報紙和60家地市級電視臺(頻道)進行監測,共發現違法發布藥品廣告55485次,并依照規定移送有關部門進行了查處;同時通過藥品廣告電子政務審批系統,實現所有的藥品廣告在線審批,并向社會公示。2006年,全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過“廣告審批電子政務系統”審查批準的藥品廣告共計12319份,沒有發生任何違法審查藥品廣告的情形。全國工商機關共查處違法藥品廣告9748件,占查處違法廣告案件總數的11%,罰沒款3881萬元。
今年,藥監與工商將建立違法發布藥品廣告的“黑名單制度”,加大對違法廣告的打擊力度,切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本報北京3月1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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