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4月24日北京消息 食品藥品安全直接關系著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去年以來,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多發,特別是鄭筱萸案件的發生,使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一再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就如何看待當前的食品藥品安全形勢,怎樣通過強有力的監管保障公眾飲食用藥安全等問題,《學習時報》記者采訪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邵明立局長。
記者問:去年,你們果斷地處置了“齊二藥”假藥案件、“欣弗”劣藥案件,社會反響良好,但這也暴露出部分企業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為此,你們采取了哪些強制性措施?
邵明立答:藥品生產企業是藥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在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教育和引導企業守法經營,強化自律意識的同時,我們將進一步加大生產環節的監管:一是強化高風險藥品的監管。把注射劑列為高風險品種進行重點監管,提高監督檢查的頻次,突出重點檢查的內容,與市場抽檢相結合,形成多方位的監管合力。向血液制品、疫苗生產企業試行駐廠監督員制度,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安排向注射劑、重點監管的特殊藥品生產企業派駐駐廠監督員。二是強化藥品的日常監管。加大GMP飛行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偷工減料、摻雜使假、違規生產等不法行為。加強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建設,先行將監控信息網絡在部分省(市)試運行,在試運行的基礎上,盡快在全國推廣,利用現代化手段強化對特殊藥品的監管。三是強化認證質量管理。把藥品認證與品種的審評、審批、注冊相結合,增強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進一步規范認證程序,對認證檢查員和檢查計劃進行公示;強化認證現場檢查組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四是加大市場監督抽驗力度。開展藥品經營企業分級、分類管理試點工作,加大藥品、醫療器械抽驗力度,嚴厲打擊違法發布廣告行為,建立違法廣告“黑名單”制度。積極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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