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召開的北京市2009年衛生工作會上明確提出,“鼓勵有資質的人員在社區開辦診所或個體行醫”。
該政策意味著,有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可以在兼顧醫院本職工作的同時,自辦診所或獨立掛牌行醫。
此前,國家醫改方案的征求意見稿也明確提出,“穩步推動醫務人員的合理流動,促進不同醫療機構之間人才的縱向和橫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冊醫師多點執業。”
然而,1999年實施至今的《執業醫師法》,以注冊上崗證書必須注明執業地點的形式,嚴格限制醫生只能在人事檔案所屬醫院行醫。
那么,醫改方案如何突破法規限制,解放醫生,讓他們脫離被醫院“編制”畫牢的終身雇傭關系,成為自由執業的社會人?醫生多地點行醫或自開診所,是否會影響其在任職醫院內承擔的基本醫療服務工作?
對這些問題,北京市衛生局局長方來英、首都兒研所所長范茂槐,阜外醫院小兒心臟外科專家劉迎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孫東東發表了各自看法。
方便患者享專家服務
鼓勵專家利用自己8小時以外,60歲(退休)以后的時間到社區開診所,或受聘于社區的藥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坐堂行醫,一方面讓專家依靠自己的醫療技術服務賺取報酬,鼓勵他們的積極性,更重要的是,方便患者就近享受到專家的診療服務,不需要再擠向醫院排隊掛專家號。
現在的醫院人事制度,加上醫療資源的地區差距過大,優秀醫生、專家集中拘泥于大城市大醫院,造成了全國患者為了看上病、看好病,千里迢迢涌向大城市大醫院徹夜排隊、花高價“求專家號”的現場,造成醫療機會成本,即各種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
異地行醫可避免“紅包”
醫改鼓勵醫生自由流動,比如我,一個小兒心臟外科醫生,可以與目前主要的執業醫院,比如阜外醫院簽訂工作合同,同時與周圍一些省市的兩到三家市級或縣級醫院簽訂“定期坐診或手術”的合同。以上執業地點和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內容,須經每份工作所在地的縣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每周一到周四,我在阜外醫院出診、做手術;周五到周日,我可以根據外地患者的需求,到自己的第二、第三執業地點出診行醫,當地患者無需花時間和金錢到北京求診,而專家在各地進行醫療服務的報酬,也很明確,由患者的醫療保險來支付,不再牽扯“紅包”、“提成”等暗箱操作。
“兼職”可平衡醫療資源
醫生和任何技術工作者一樣,可以憑自己的技術才能做兼職。我國的醫療資源分配不均衡,只有取消醫生的執業地點和人才流動限制,才能讓更多患者不用長途顛簸涌向大城市大醫院。如果國家明確探索醫生多地點執業行醫,那么現行的《執業醫師法》順理成章要修改。比較現實的做法是,國家在醫改方案下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比如制訂《允許醫生多地點執業的相關意見》,先在試點城市運行。
至于醫生是否會為追求經濟利益影響本職工作,完全可以靠醫療機構內部管理制度,比如對醫生的醫療技術分級約束,設立與醫療質量、患者滿意度直接掛鉤的薪酬考核體系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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