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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會報告2010年省級總預算執行情況和2011年省級總預算草案,請予審議;2011年省級預算草案,請予審查批準。并請省政協各位委員和其他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意見。
一、2010年省級總預算和省級預算執行情況
過去的一年,全省財政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為龍頭,克服特大洪澇災害等困難影響,充分發揮宏觀調控職能作用,財政收入保持平穩較快增長,各項事業發展得到更好保障,預算執行情況良好,圓滿完成“十一五”規劃財政發展任務。全年財政總收入1226億元,比2009年增收297.1億元,增長32%,比“十一五”規劃目標850億元超出376億元,是2005年的2.9倍;占GDP比重13%,比2009年提高0.9個百分點,比2005年提高2.5個百分點;稅收收入占財政總收入的84.3%,比2009年提高0.6個百分點,比2005年提高3.6百分點。地方財政收入777.8億元,增長33.8%,總量列全國第21位,前移2位。財政支出1911億元,比2009年增加348.7億元,增長22.3%。“十一五”時期,全省財政總收入累計4155.7億元,年均增加160億元,增長23.5%,比“十五”時期平均增幅提高3.6個百分點;在收入增加并爭取中央財政大力支持的基礎上,“十一五”時期全省財政支出累計6285億元,年均增加269.4億元,增長27.6%,比“十五”時期平均增幅提高7.3個百分點,為歷史最高水平。“十一五”時期全省財政發展改革成效匯集于2010年財政工作新進展上,主要凸顯五個特點:
——財政收入跨越新臺階。全省財政總收入突破“千億元”大關,實現月均超百億元,增幅創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最高。設區市總量壯大,除南昌、贛州外,九江、上饒、宜春等3個設區市財政總收入也邁上百億元臺階。縣區發展加快,縣級財政總收入896.5億元,占全省的73.1%,比2009年提高2.7個百分點;增長37.2%,超出全省平均水平5.2個百分點。所有縣(市、區)財政總收入均超2億元,其中,超5億元的69個,比2009年增加22個;超10億元的22個,比2009年增加8個;豐城市、貴溪市、青山湖區超20億元,南昌縣跨越30億元。
——財政調控取得新成效。綜合運用政策工具手段,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強化財政激勵機制,省財政將資源稅等“五個共享稅”入省庫40%部分調整為就地繳入市縣金庫,完善省對市縣、設區市本級、開發區獎勵辦法,對縣市區財政收入翻番、上臺階給予獎勵。健全創業服務體系,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予以貼息、補助,推進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和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實施引進人才獎勵政策,鼓勵引進和發展重大產業化項目,開展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農業保險補貼涵蓋能繁母豬、奶牛、水稻等9個險種。增加擴大內需投入,安排地方政府債券資金65億元加大廉租房、棚戶區改造、水利、鐵路等基礎設施和民生工程建設投入,全年向種糧農戶兌付糧食直補6.1億元、農資綜合直補24.4億元、水稻良種補貼6.6億元、農機購置補貼5.2億元,共兌付家電下鄉和以舊換新補貼資金18.2億元。增強資產運作效應,以省資產集團公司為平臺,融資130億元支持全省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30億元完善全省污水處理管網二期建設,為全省企業提供流動資金擔保貸款60億元。
——支出保障提升新效能。全省財政支出實現三年翻番,連續三年增支超300億元,連續六年增幅超20%。各級財政部門積極統籌資金,在“保工資、保運轉、保穩定”基礎上,突出重點,協調各方。其中,教育、社會保障和就業、農林水事務支出分別為293.8億元、232億元、227.7億元,比2009年分別增加41.9億元、32億元、24.3億元;住房保障支出67.5億元,比2009年增加36.8億元,增長119.8%;財政惠農補貼資金“一卡通”發放機制不斷完善,全年直接向農民共發放125.7億元,發放率達99.6%。預算支出進度加快,實現12月份財政支出占全年支出比重下降9.9個百分點,支出均衡性和時效性得到增強;根據財政部的要求,做好2011年對市縣轉移支付資金提前通知工作,預算編報完整性進一步提高。
——民生改善實現新進展。省財政在連續三年實施公共財政政策的基礎上,更為突出解決民生問題,將財力進一步向困難群眾、農村、基層、公共社會事業傾斜,新增安排72億元,共投入245億元,圍繞十個方面實施56項公共財政政策,讓全省人民群眾進一步享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全省用于教育、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醫療衛生、農林水等民生方面的資金突破1000億元,達1064億元,占總支出的55.7%,基本公共服務進入全方位、多層次覆蓋階段。其中,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藥物制度、城市低保、城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農業政策性保險等政策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戶、60年代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城鎮大集體困難企業和手工業聯社大集體未參保退休職工、國有農林水等困難企事業單位未參保退休職工等困難群眾生活補助標準進一步提高。同時,積極籌措資金應對自然災害,及時救助受災地區生產生活和災后重建。
——財政改革邁出新步伐。全省所有80個行政建制的縣(市)實行財政“省直管縣”管理方式,所有鄉鎮實行“鄉財縣代管”,有條件的地方推行了“村賬鄉代理”試點;部門預算改革深入推進,預算編制進一步完善,政府預算體系逐步建立;省級公務卡改革擴大到二級預算單位;縣級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深化,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穩步鋪開;所有縣(市、區)推行執收執罰部門收支完全脫鉤管理,進一步優化了政務環境;省、市、縣完成票據電子化管理改革;政府采購規模130億元,節支額14.3億元。同時,加大財政監管力度,《江西省財政監督條例》全面實施,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組織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積極開展大額專項資金績效考評,財政投入的實效性、安全性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