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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2010年海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務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及2010年海關系統各直屬海關單位海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本年報由七部分組成:主要工作概述,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行政復議、訴訟情況,費用收支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附表。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電子版可在中國海關門戶網站(www.customs.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任何疑問,請與海關總署辦公廳政務公開處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號海關總署辦公大樓東配樓,郵編:100730,電話:65195744,電子郵箱:gwgk@customs.gov.cn)。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0年海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及相關工作要求,以深化公開內容為核心,規范相關制度及運行機制,拓展公開渠道和服務功能,各項工作在上年基礎上取得了進一步的發展。
(一)突出重點,有序擴大公開范圍和公開方式。我署以落實《條例》為切入點,穩步擴大社會公眾有序參與,切實增強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水平。一是實施重大事項事前公示和聽證制度。提高決策的透明度和社會參與度,對于涉及面廣、與管理相對人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通過召開論證會和海關總署門戶網站等渠道廣泛聽取意見,確保決策充分反映客觀規律,維護管理相對人的根本利益。截至目前,我署已陸續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賠償辦法》等多部規章通過中國海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收到較好的社會反響。2010年6月,我署首次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辦法》修訂稿立法聽證會,集中聽取27家企業和行業協會對海關立法的意見建議,與會代表對我署開門立法的做法給予高度評價。聽證會后,我署對與會代表提出的意見逐條進行研究,在充分考慮并積極吸納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辦法作進一步的修訂完善,并通過海關總署門戶網站對相關意見建議的采納情況進行了詳細說明。目前該辦法的修訂稿已正式對外公布。二是探索建立專家咨詢制度。先后建立了法律顧問輔助決策制度、重大改革措施和執法事項法律論證和專家咨詢制度,邀請法學專家、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參與決策的審議論證,確保決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三是穩妥推進海關系統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按照財政部統一部署,及時主動公開《中央部門收支預算總表》和《中央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取得了較好的社會反響;同時,就財務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專題研究,指導各直屬海關和隸屬海關單位做好相關預決算信息的公開工作。
(二)研發系統,提升公開質量和水平。為規范海關系統主動公開目錄編制工作,我署研發并試點運行了“海關信息公開管理系統”。系統是按照《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要求,將海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融入海關政務及業務工作流程中,使得海關信息公開屬性判定、公開與否的保密審查、核心元數據標引及信息發布等涉及海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環節有機地結合并聯動起來,實現了主動公開目錄編制工作的規范化、自動化處理。系統的應用,有利于強化海關系統各級干部信息公開責任意識,規范公開內容和程序,促進政務公開工作與政務、業務工作的緊密結合,進一步提升公開質量和水平,同時,也有利于社會公眾更便捷地獲得海關信息,進一步擴大海關信息傳播覆蓋面和影響力。系統已于年初在海關總署機關試運行,并于6月在部分直屬海關單位開展試點,計劃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在全海關系統的部署和推廣。目前,海關總署的新版目錄已在海關總署門戶網站上發布,并隨時更新。在系統推廣的同時,我署還注重同步做好相關制度的規范,印發《海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規范(試行)》,并按照由近及遠的原則,對歷史數據的清理工作作出安排。
(三)整合資源,不斷提升網站個性化服務能力。海關總署門戶網站是海關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第一平臺,也是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與公眾進行互動的重要渠道。全年門戶網站工作不斷整合資源,著力提升網站個性化服務能力,取得明顯成效:在第九屆中國政府網站績效評估中取得綜合排名第六名的成績,并榮獲第五屆中國特色政府網站“特色提名獎”,網站“進出境旅客通關”場景式服務欄目被評為“2010年中國政府網站‘在線服務’精品欄目”。一是以“服務公眾”理念為指導,將網站內容細分為政務、服務、互動三大板塊,用戶可以根據自己所需選擇進入不同的頁面瀏覽信息,有效增強了網站服務的針對性。二是探索建設場景導航式服務欄目,以社會公眾關注度較高的旅客出入境業務為切入點開設專欄,用戶登后可身臨其境地體驗整個出入境通關流程。該欄目著重對相關海關公告、監管物品明細、相關處罰規定及處罰方式等海關信息實施了公開,方便旅客查詢。三是大力開展網站開通五周年系列宣傳活動,據統計,全年網站累計瀏覽量突破3.3億次。
(四)拓展服務,大力推進“12360海關統一服務熱線”建設。建設服務熱線,是海關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必然選擇。為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我署經多方研究論證,決定建立全國海關統一的對外服務熱線,逐步實現“單一窗口受理、后臺協調協作、統一對外回復”,進一步提升海關對外服務質量和水平。服務熱線是集政府信息公開、通關求助、業務咨詢等多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對外服務平臺,通過服務熱線,所有需要海關服務的人員通過一個“12360”號碼就可以找到海關并有效獲取到相關信息。我署已根據總體工作進度安排,協調相關部委申請將“12360”短號碼作為服務熱線的統一接入電話,研究制訂了《12360海關統一服務熱線建設指導意見》和《12360海關統一服務熱線應答知識庫》,研發了相關業務工單流轉系統。目前已有90%的直屬海關單位開通了服務熱線并試運行。
(五)夯實基礎,不斷完善海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一是根據工作實際,及時著手《海關關務公開辦法》的修訂工作,調整并發布主動公開目錄和《海關總署海關信息公開指南》。各直屬海關單位按照總署統一部署,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二是加強海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按照中央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先后2次組織開展系統內海關信息公開保密檢查。三是加大培訓力度,編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文件匯編》等資料發各直屬海關單位學習參考,各級海關單位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廣東分署還組織省內各海關單位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題培訓。據統計,年內組織或參加各類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150期次,參訓關員達2500余人。
二、主動公開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1.規章及相關草案征求意見
公開海關總署規章16部、海關總署公告96件。公開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利益的重要規章草案,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賠償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復議證據規則》等,通過中國海關門戶網站公開征求意見。
2.政策解讀信息
年內針對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發布了關于知識產權海關保護、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殘運會物資通關、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調整等的政策解讀信息。
3.海關統計信息
做好海關統計數據及監測預警信息的發布工作,編制并發布海關統計快訊、海關主要統計數據、進出口監測預警信息、海關統計月報(中英文版)以及海關統計年鑒(中英文版)。其中海關統計快訊、海關主要統計數據、進出口監測預警信息在中國海關門戶網站上公開;海關統計月報和海關統計年鑒以印刷刊物形式向社會公開發行。年內,通過中國海關門戶網站對外公布各類統計信息506條。
4.政府采購和拍賣
規范政府采購和罰沒物資拍賣程序,通過中國海關門戶網站公開各類政府采購信息485條,公開各類拍賣信息589條。
(二)公開形式
1.中國海關門戶網站
通過中國海關門戶網站的“信息公開”子欄目可查閱海關信息公開規定、海關信息公開指南等,并可以通過“申請公開”欄目下載、打印《海關信息公開申請表》,提出海關信息公開申請。海關總署的新版主動公開目錄已在門戶網站上發布,并及時更新。網站提供主動公開目錄分類列表,方便社會公眾查閱有關信息。全年通過中國海關門戶網站及各直屬海關子網站累計發布各類信息3.97萬條,受理并處理各類業務咨詢、人民來信3.68萬件次。
2.海關總署文告
通過《海關總署文告》公開海關總署規章及海關總署公告。《海關總署文告》每月出版,電子光盤版通過《中國海關》雜志向社會公開發布,共出版12期,發行量達56.4萬份。《海關總署文告》及時提供檔案館、圖書館,方便社會公眾查閱。
3.新聞發布會、網上直播和在線訪談
各級海關單位,圍繞海關重點工作,策劃并制作8個專題,制作在線訪談8次、網上直播1次,直接被央網同步鏈接。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各級海關單位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03件,其中海關總署收到26件,各直屬海關收到77件;電子郵件形式申請28件,占27.2%;當面申請7件,占6.8%;信函、傳真及其他形式申請68件,占66%。
(二)申請處理情況
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均已作出答復,其中“同意公開”的為66件,占64.1%;“同意部分公開”的為17件,占16.5%;“不予公開”的為1件,占1%;“免于公開”的為6件,占5.8%;“答復轉其他途徑辦理”的13件,占12.6%。
四、行政復議、訴訟情況
各級海關單位未收到有關海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申請。
全國海關系統發生有關海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1件。
五、費用收支情況
目前,各級海關單位對依申請公開未收取相關檢索、復制及郵寄費用。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從總體看,我署海關信息公開工作正在穩步、有序地推進,但從公開效果看,主動公開信息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公開形式的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下一步,我署將著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突出“規范”,不斷完善公開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工作質量和水平;二是突出“時效”,做到該納入目錄的主動公開海關信息均能及時納入目錄;三是突出“深入”,研究并逐步擴大主動公開范圍;四是突出“便民”,充分了解公眾需求,加強對各類規章的政策解讀,不斷完善網上依申請公開的受理、答復機制。
七、附表
(一)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主動公開海關信息數 |
條 |
3.97萬 |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收到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
件 |
103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7 |
2.信函申請數 |
件 |
4 |
3.傳真申請數 |
件 |
2 |
4.電子郵件申請數 |
件 |
28 |
5.其它形式申請數 |
件 |
62 |
信息公開申請答復總數 |
件 |
103 |
1.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66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17 |
3.不予公開答復數 |
件 |
1 |
4.免于公開答復數 |
件 |
6 |
5.答復轉其他途徑辦理 |
件 |
13 |
(三)申訴情況統計表
指標 |
單位 |
數量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