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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要發展清潔高效、大容量燃煤機組,優先發展大中城市、工業園區熱電聯產機組,以及大型坑口燃煤電站和煤矸石等綜合利用電站。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重點推進西南地區大型水電站建設,因地制宜開發中小河流水能資源,科學規劃建設抽水蓄能電站。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加強并網配套工程建設,有效發展風電。積極發展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新能源。促進分布式能源系統的推廣應用。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節能減排,提高傳統能源清潔化利用水平,穩步推進替代產業發展,加大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利用規模,加快推進水電和核電建設,積極有序做好風能、太陽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轉化利用,大力推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統籌規劃重點能源基地建設和跨區域能源輸送通道,協調能源資源在區域間和省際間的流轉平衡,促進資源優化配置。
我國未來20年能源發展總的目標是:在全民實現小康社會和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實行“節能優先、結構多元、環境友好”的可持續能源發展戰略,最大程度地降低能源生產和消費帶來的環境成本,保護公眾健康和維系良好的自然環境,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目標體系
展望未來,我國能源結構調整的戰略目標是:變革能源生產利用方式,構筑“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的能源結構體系”。該目標可以如下細化加以實現:
1、目標一:優化能源結構
按照“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我們必須加快能源發展,推動能源技術升級,帶動新興戰略產業發展,搶占新一輪能源革命的制高點,保障能源安全。當前我國電力發展布局不夠合理,環境污染和土地緊張矛盾日益突出。東部地區經濟發展快、能源需求大,是我國的主要用電負荷中心,但該地區能源資源嚴重匱乏,隨著煤炭資源的逐步枯竭,電力和能源對外依存度不斷提高。
在優化能源結構這一目標的過程中,我們要做到的有如下幾點:
(1)優化能源開發布局
近30年,我國的能源消耗總量相當于445.8億噸標準煤,年均增幅5.5%;新世紀以來的10年間,年均增速更達9.1%,2010年我國能源消耗總量達33.8億噸標準煤,而每年全球消耗能源新增部分,我國占近四分之三,巨大的能源需求與我國有限的能源開采已形成尖銳矛盾。實際上,我國開發大西部,很長時間都面臨著諸多自然條件先天不足的瓶頸,但是,這些地區幅員遼闊、人煙稀少、光照時間長、太陽輻射強烈,是全球太陽能輻射資源最富集的地區之一。
(2)優化電源結構
優化電源結構,大力發展核電和風電,配套建設蓄能水電等調峰電源,大幅度降低煤電裝機比重,是電力行業發展方式轉變的首要措施。合理的電源結構一是要適應電力生產—輸送—使用瞬時平衡的“同時性”規律要求;二是優化利用一次能源,貫徹節能減排基本國策。
“十二五”期間,電力行業應抓住全球能源變革的歷史機遇,以節能減排、優化結構、改善民生、保障安全為重點,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傳統產業優化升級,推進新興能源產業發展,加強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努力構筑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體系,保障國民經濟穩定健康協調發展。重點加快核電建設,積極推進主要流域水電開發,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為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到15%的目標奠定基礎。同時,繼續穩步建設大型能源基地,鼓勵發展煤電路、煤化工一體化大型能源企業。繼續淘汰小火電、小煤礦等落后產能,優化產業結構。
當前及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能源供應緊張已成為全球重大問題之一。我國能源資源匱乏,能源粗放式消費的局面難以持續,要求能源規劃實現從過去偏重的保障供給,向科學開發能源、調控能源生產和消費總量的方式轉變;從各能源品種獨立發展,向多種能源互補和能源系統整體融合協調發展轉變。因此,“十二五”能源規劃必須適應新形勢發展需要,加大研究深度,優化能源生產消費結構,在全國能源供需平衡的基礎上開展分地區的能源供需平衡分析,深入研究并明確各種能源流向以及能源運輸通道體系建設目標,不斷豐富和完善能源規劃的內容。
(3)優化能源結構
我國的能源結構面針對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不利于實現經濟、能源和環境協調發展。我國已經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改善這種狀況,而這也相應地造成了煤炭供給不足的現狀。據國家能源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凈進口煤炭1.03億噸,對外依存度約3%。自從1993年我國由一個石油出口國變成一個石油進口國之后,原油緊缺問題就一直存在。國際油價的波動對我國的國民經濟的影響是不可估量的,使得我國處于被動的不利地位。這些事實都表明了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迫切要求,即要調整能源的消費結構,促進能源供應的多樣化。在實現低碳經濟的同時,實現國際經濟貿易的主動權。
關于能源,中央提出了“兩個目標”:到201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到2020年我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十二五”能源規劃的制訂,重點圍繞實現這兩個“兩個目標”展開,將顯著改變我國煤炭比重多年來居高不下的局面。預計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比重有望超11%,煤炭比重將降至63%。
(4)加強能源輸送通道建設
由于化石能源資源分布不均,我國已經形成了“北煤南運、西煤東調”格局的煤炭運輸通道;基本形成了全國油氣骨干管網和重點區域網絡;形成了“縱貫南北、橫穿東西、連接海外能源”的全國電力聯網運輸體系。可再生能源或新能源同樣面臨資源分布不均、不穩定的問題,儲能和電網穩定性問題突出。發展大容量、穩定、安全的能源儲存和長距離輸送體系,構建能源供應與需求之間的橋梁,是我國未來能源發展的關鍵問題之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要加快能源輸送通道建設。要構建分工明確、結構合理的輸煤輸電格局。轉變能源輸送方式,關鍵是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發揮煤電綜合協同優勢。實現整體運輸效能最優應堅持輸煤與輸電并舉,對于高熱值的優質煤,合理規劃建設運輸通道,通過鐵路、公路等方式送出,優先滿足重點行業和重點地區發展需求;對于熱值相對較低的煤炭,應就地轉化為電能等二次能源,通過電網進行大范圍能源傳輸,減輕交通運輸壓力。應進一步發揮電力網絡在能源傳輸中的基礎性作用。實施“一特四大”發展戰略,連接大煤電、大水電、大核電和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與主要負荷中心,進行遠距離、大容量、低損耗輸送,促進能源資源更大范圍實現優化配置,推動清潔能源的大規模開發和利用。比如新疆煤炭資源豐富,應該利用現有成熟的直流特高壓±800千伏和交流特高壓1000千伏輸電技術,把新疆的煤炭資源轉化為經濟優勢的條件已經具備,積極爭取把新疆建設成為我國大型的煤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