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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標二:高效利用能源
我國是人口眾多、資源相對不足的發展中國家。要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須走節約資源的道路,積極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有效控制能源消費增長速度。鼓勵節能技術研發,普及節能產品,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完善節能法規和標準,不斷提高能源效率,圖4-4顯示我國新能源發展情況預測。商品能源最終消費大部分集中在城市的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以及郵電運輸業、批發和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和城市生活能源消費,工業能源消費量約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70%。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較,我國能源使用效率還有很大的差距,到2020年“經濟翻兩番,能源翻一番”的目標能否實現取決于城市和農村能源能否實現高效利用,關鍵問題在于推進工業節能、建筑節能和交通節能工作。我們應該堅持和發展以下幾點:
(1)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戰略性新興產業是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對經濟社會全局和長遠發展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知識技術密集、物質資源消耗少、成長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已成為世界主要國家搶占新一輪經濟和科技發展制高點的重大戰略。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增長速度舉世矚目,但長期以來依賴低成本、低利潤的經濟增長方式,雖然能夠快速提升GDP,卻很難創造高利潤;雖然能夠大量生產商品,卻很難創造品牌;雖然能夠吸納大量就業人口,卻很難大幅提高勞動者的收入水平。
(2)建設低碳能源結構
節能減排、發展低碳經濟、構建新的能源結構的浪潮已在全球范圍內興起,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是人類社會繼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進步。因此,我們必須不斷調整能源結構,逐步向可持續發展能源體系過渡;不斷減小化石能源份額,增大可再生能源份額,以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為目標,積極促進能源與環境的協調發展,構建低碳能源結構體系。
(3)大規模開發清潔能源。
在能源開發上,要積極推進清潔能源的大規模集約化開發。清潔能源最有效的利用方式是轉化為電能,發達國家清潔能源用于發電的比重超過80%。根據我國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比重達到15%的目標,需要在未來10年內實現水電、核電、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分別增長1倍、8倍、10倍和100倍,發展任務艱巨。
首先,應優先開發水電,在加強生態保護和做好移民安置的前提下,重點開發建設長江、黃河上游和西南地區大型水電基地,因地制宜開發中小型水電站。我國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今后除了繼續開發與利用好水力資源外,將重點加快發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以及地熱能、海洋能這些非可再生能源,以規模化建設帶動可再生能源產業快速發展。為了擴大可再生能源,一方面我國將充分利用西部以及一些荒漠地區面積廣大、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的優勢,建設大規模可再生能源基地,形成互補型的高效率綜合利用基地;另一方面,積極把可再生能源創新性地利用于建筑節能和交通節能,應對我國現代化進程中未來建筑和交通用能的迅速增加引起的能源消費增加,尤其是液體燃料的嚴重短缺。
3、目標三:加快推進能源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
我國能源科技創新近、中、遠期發展的階段目標是:2020年前后,突破新型煤炭高效清潔利用技術,初步形成煤基能源與化工的工業體系;突破軌道交通技術、純電動汽車技術,初步實現地面交通電動化的商業應用;在充分開發水力能源和遠距離超高壓交/直流輸電網技術的同時,突破太陽能熱發電和光伏發電技術、風力發電技術,初步形成可再生能源作為主要能源的技術體系和能源制造業體系。逐步提高核能、可再生能源和新型能源占總能源的比重。2035年前后,突破生物質液體燃料技術并形成規模化商業應用,突破大容量、低損失的電力輸送技術和分散、不穩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以及分布式電網技術,電力裝備安全技術和電網安全新技術比重將達到90%,初步形成以太陽能光伏技術、風能技術等為主的分布式、獨立微網的新型電力系統;突破新一代核電技術和核廢料處理技術,為形成有我國特色核電工業提供科技支撐;實現核能、可再生能源和新型能源的大規模使用。
2050年前后,突破天然氣水合物開發與利用技術、氫能利用技術、燃料電池汽車技術、深層地熱工程化技術、海洋能發電技術等,基本形成化石能源、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核能等并重的低碳型多元能源結構,以自主創新技術為支撐的我國特色新型能源工業體系。
我國遵循科技發展規律和特點,積極開發和推廣節約、替代、循環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進適用技術,為能源技術進步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逐步建立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大力組織先進能源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應用,通過市場機制,引導企業加快技術進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加強能源科技人才培養,注重完善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為能源技術發展創造良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