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信息產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了備受關注的手機漫游費新的調整方案,即以方案二為基礎進行了微調,不區分后付費和預付費用戶、不區分是否占用國內長途電路,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主叫降為每分鐘0.6元、被叫降為每分鐘0.4元。移動運營商的具體收費標準以此為上限。
兩部委的公告稱,再次就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問題征求消費者組織意見,并將根據座談會意見,近期將對降低漫游費做出最終決定。
此前2月5日,信息產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邀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中國消費者協會、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部分電信、經濟、價格方面的專家,就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問題進行了座談。
此次,信息產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征求意見的新方案是,以聽證會第二方案為基礎,在總降幅基本不變的前提下,對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方案做適當結構性微調。方案內容為,不區分后付費和預付費用戶、不區分是否占用國內長途電路,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主叫降為每分鐘0.6元、被叫降為每分鐘0.4元。移動運營商可以在上述標準以內,制定具體收費標準。
信息產業部經濟調節與通信清算司負責人介紹,這樣安排的好處是,解決了方案二中部分漫游用戶撥打漫游地電話,比現行實際價格每分鐘提高0.1元的問題。據移動通信企業統計,由于話務結構不同,在漫游狀態下,用戶做主叫的比例高于做被叫的比例,因此,主叫0.6元、被叫0.4元的方案,降幅要略大于主叫0.7元、被叫0.3元的方案。
信息產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非常理解消費者希望進一步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的愿望。從個別電信企業的盈利水平看,也有進一步降低的空間。但由于幾大電信運營企業經營狀況極不平衡,進一步降低資費受到一定制約。電信資費調整,要兼顧消費者利益和電信事業發展的需要,既要讓消費者共享經濟發展、技術進步的成果,又要讓經營者有適當盈利,能夠跟上技術進步的步伐。今后,要積極推進電信體制改革,促進運營商之間的均衡發展和競爭,在競爭中促進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電信服務。(孫強 康釗 牛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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