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醫療機構如需購置資金投入大,運行成本高,使用技術復雜且會大幅增加患者醫療花費的甲類大型醫用設備,必須逐級申報,經過衛生部組織專家評估審批后,方可購進安裝、運行。
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編制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規定所謂甲類大型醫用設備,包括X線———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掃描儀、伽瑪射線立體定位治療系統(γ刀)、醫用電子回旋加速治療系統、質子治療系統,以及區域內首次配置的單價在500萬元以上的醫用設備。衛生部稱,這些設備資金投入量大、運行成本高、使用技術復雜、對衛生費用增長影響大,因此,須由衛生部組織專家開展大型醫用設備的區域合理規劃配置工作。
衛生部要求,申請配置甲類大型醫用設備的醫療機構,應逐級申報,省衛生廳部門審核同意后統一報衛生部。衛生部還特別強調,區域內首次配置單價在500萬元以上的醫用設備,醫療機構還需提供該設備的成本構成、診療收費價格和成本-效益分析等;經衛生部專家評審通過,給予臨時配置許可,準予醫療機構試用1-2年后,再經評估有效性和安全性不高的設備,經專家論證,延長試用時間不超過1年或撤銷配置計劃。(記者魏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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