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選)
實施自主創新戰略,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奠定堅實基礎
——《國家“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解讀
中國科技促進發展研究中心孫福全研究員在《2007科學發展報告》中撰寫文章,對《國家“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進行了解讀,詳細介紹了未來五年我國科技發展的思路、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一、《國家“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制訂的依據和主要特點
該發展規劃制訂的依據包括: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以及《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
該規劃的主要特點有:(1)突出自主創新的主線;(2)突出和諧發展、統籌發展的要求;(3)突出對基礎研究的穩定支持;(4)突出企業的主體地位,要建立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5)突出科技管理改革,使科技管理部門真正實現從項目管理為主到宏觀管理為主的職能轉變。(6)突出自主創新的能力建設與環境建設。
二、《國家“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的總體思路和目標
該發展規劃的總體思路可以概括為“一條主線、五項突破、六個統籌”。“一條主線”就是以自主創新為主線。“五項突破”就是要力爭在突破約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技術瓶頸、突破制約我國科技持續創新能力提高的薄弱環節、突破限制自主創新的體制和機制性障礙、突破阻礙自主創新的政策束縛、突破不利于自主創新的社會文化環境制約等五個方面實現重大突破。“六個統籌”分別是統籌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統籌科技創新全過程,統籌項目、人才、基地的安排,統籌安排工業、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創新活動,統籌區域科技發展,統籌軍民科技資源。
該發展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為:“十一五”末要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科技發展規律的國家創新體系,形成合理的科學技術發展布局,力爭在若干重點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和跨越發展,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占GDP的比例達到2%,使我國成為自主創新能力較強的科技大國,為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奠定基礎。
三、《國家“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的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總體部署和“十一五”期間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我國科技工作重點在兩個方面進行了戰略部署:一是集中力量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專項,加強關鍵技術攻關,超前部署前沿技術,穩定支持基礎研究,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持續發展;二是加強科技創新的基礎能力建設,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完善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為科技持續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和良好環境。
圍繞兩個層面的部署,《國家“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具體包括八項任務:一是瞄準戰略目標,集中力量實施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重大專項;二是面向緊迫需求,加強能源、資源、環境、農業、信息、健康等關鍵領域的重大技術攻關;三是把握未來發展,超前部署前沿技術和基礎研究;四是強化共享機制,建設科技基礎設施與條件平臺;五是實施人才戰略,加強科技隊伍建設;六是營造有利于自主創新的良好環境,加強科學普及和創新文化建設;七是突出企業主體,全面推進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八是加強科技創新,維護國防安全。
圍繞《綱要》和“十一五”科技發展部署,《國家“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主要制定了8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二是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三是落實促進自主創新的各項激勵政策。四是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戰略。五是形成新型對外科技合作機制。六是完善科技法律法規體系。七是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八是建立有效的規劃實施機制。(摘自中國科學院“科學發展報告”課題組撰寫的《2007科學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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