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
前 言
氣候變化是國際社會普遍關心的重大全球性問題。氣候變化既是環境問題,也是發展問題,但歸根到底是發展問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氣候公約》)指出,歷史上和目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對較低,發展中國家在全球排放中所占的份額將會增加,以滿足其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氣候公約》明確提出,各締約方應在公平的基礎上,根據他們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的能力,為人類當代和后代的利益保護氣候系統,發達國家締約方應率先采取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及其不利影響。《氣候公約》同時也要求所有締約方制定、執行、公布并經常更新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方案。
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發展中國家,對氣候變化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成立了國家氣候變化對策協調機構,并根據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政策和措施,為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作為履行《氣候公約》的一項重要義務,中國政府特制定《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本方案明確了到2010年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目標、基本原則、重點領域及其政策措施。中國將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認真落實《國家方案》中提出的各項任務,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減緩與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為保護全球氣候繼續做出貢獻。
《氣候公約》第四條第7款規定:“發展中國家締約方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履行其在本公約下的承諾,將取決于發達國家締約方對其在本公約下所承擔的有關資金和技術轉讓承諾的有效履行,并將充分考慮到經濟和社會發展及消除貧困是發展中國家締約方的首要和壓倒一切的優先事項”。中國愿在發展經濟的同時,與國際社會和有關國家積極開展有效務實的合作,努力實施本方案。
第一部分 中國氣候變化的現狀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
近百年來,許多觀測資料表明,地球氣候正經歷一次以全球變暖為主要特征的顯著變化,中國的氣候變化趨勢與全球的總趨勢基本一致。為應對氣候變化,促進可持續發展,中國政府通過實施調整經濟結構、提高能源效率、開發利用水電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加強生態建設以及實行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為減緩氣候變化做出了顯著的貢獻。
一、中國氣候變化的觀測事實與趨勢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三次評估報告指出,近50年的全球氣候變暖主要是由人類活動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的增溫效應造成的。在全球變暖的大背景下,中國近百年的氣候也發生了明顯變化。有關中國氣候變化的主要觀測事實包括:一是近百年來,中國年平均氣溫升高了0.5~0.8℃,略高于同期全球增溫平均值,近50年變暖尤其明顯。從地域分布看,西北、華北和東北地區氣候變暖明顯,長江以南地區變暖趨勢不顯著;從季節分布看,冬季增溫最明顯。從1986年到2005年,中國連續出現了20個全國性暖冬。二是近百年來,中國年均降水量變化趨勢不顯著,但區域降水變化波動較大。中國年平均降水量在20世紀50年代以后開始逐漸減少,平均每10年減少2.9毫米,但1991年到2000年略有增加。從地域分布看,華北大部分地區、西北東部和東北地區降水量明顯減少,平均每10年減少20~40毫米,其中華北地區最為明顯;華南與西南地區降水明顯增加,平均每10年增加20~60毫米。三是近50年來,中國主要極端天氣與氣候事件的頻率和強度出現了明顯變化。華北和東北地區干旱趨重,長江中下游地區和東南地區洪澇加重。1990年以來,多數年份全國年降水量高于常年,出現南澇北旱的雨型,干旱和洪水災害頻繁發生。四是近50年來,中國沿海海平面年平均上升速率為2.5毫米,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五是中國山地冰川快速退縮,并有加速趨勢。
中國未來的氣候變暖趨勢將進一步加劇。中國科學家的預測結果表明:一是與2000年相比,2020年中國年平均氣溫將升高1.3~2.1℃,2050年將升高2.3~3.3℃。全國溫度升高的幅度由南向北遞增,西北和東北地區溫度上升明顯。預測到2030年,西北地區氣溫可能上升1.9~2.3℃,西南可能上升1.6~2.0℃,青藏高原可能上升2.2~2.6℃。二是未來50年中國年平均降水量將呈增加趨勢,預計到2020年,全國年平均降水量將增加2%~3%,到2050年可能增加5%~7%。其中東南沿海增幅最大。三是未來100年中國境內的極端天氣與氣候事件發生的頻率可能性增大,將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們的生活產生很大影響。四是中國干旱區范圍可能擴大、荒漠化可能性加重。五是中國沿海海平面仍將繼續上升。六是青藏高原和天山冰川將加速退縮,一些小型冰川將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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