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時期呼喚新的外商投資促進戰略
根據我國制定的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在吸收外資方面,要求未來五年要進一步優化外商產業結構,鼓勵外商投資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和研發中心,鼓勵外商投資服務貿易,大力推進我國現代服務業的發展。由此可見,追求外資質量、外資結構優化、外資與中國整體經濟發展的和諧性和統一性成為政府工作的重點。
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要求以技術進步為動力,以質量增長為目標,而以數量增長為取向的投資促進路徑顯然與新時期的發展目標不相適應。近幾年,為了更有效地吸收外資,各地陸續成立了外商投資促進和中介服務機構,這些機構目前所采取的投資促進手段主要是境內外洽談會、研討會等常規的投資促進活動,均為短期性的集中推介;有條件的地方在利用互聯網進行招商方面進行了嘗試,但信息源不豐富,量小,更新慢,未能充分展現當地的投資機會及形象。
總的來說,我們的投資促進工作還是低水平的,成本高,成效相對較低。各地投資促進機構基本還局限于做一些客觀的、政策層面的工作,缺乏完整、有效的投資促進規劃,未形成規范的投資促進運作機制,設計投資營銷、投資促進技巧開發和提供技術服務的能力也較弱,投資促進的科學性和實效性都有待加強,與國外投資促進機構的聯絡、信息交流與合作也很有限,投資促進工作在這些地區還未成為一項專業性的經營活動。
如何通過吸收外商投資來引進更多的先進技術,促使中國自收外資的總體質量再上一個臺階,對中國外商投資促進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實事求是地編制一個具有前瞻性、導向性和可操作性的戰略,對于有效指導全國各地建立健全投資促進工作體系,提高投資促進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 (二)制訂外商投資促進戰略的新思路
投資促進戰略是指導投資促進機構實現已確定目標的路線圖,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評估投資所在地吸收外資的需求和潛力;第二個層次,確定目標行業以及對這些行業有興趣的潛在投資者的國別;第三個層次,制定營銷戰略。目前我國投資促進工作發展中的問題要求我們進行戰略提升的探索,主要思路為:
1、戰略目的轉向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吸收外資總體上是一種數量擴張型引資戰略,鼓勵出口導向型外商投資企業的外資政策貫穿于整個90年代。為了出口創匯和引進外資,中國政府對外向型外資生產企業提供用地、稅收和融資方面的優惠,對外資進入和開展加工貿易實行鼓勵政策,提供優惠關稅待遇。目前,中國已形成以勞動密集型加工貿易為主的外商投資格局,由此形成的產業內分工與貿易,促進了中國出口貿易總體規模的擴張,2006年中國出口總額的58%來自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貿易順差占中國貿易順差總額的67%。
當前,中國吸收外資的戰略目的已從彌補“雙缺口”為主轉向優化資本配置、促進技術進步和推動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因此,新的投資促進戰略應指導外商投資從規模速度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推進外商投資結構的升級與調整。
投資促進戰略是投資促進工作的重要指南,應提出未來3-5年我國投資促進工作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重點任務及相應的政策措施;應遵循政府主導、統籌協調、立足國情、著眼長遠的主要原則,強調制定政策、建立機制、提供平臺和服務、營造環境來吸引外資,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較優勢明顯的外商投資發展格局。
2、國際戰略選擇
中國投資促進戰略的制定,可包含兩個層面,即國際層面和國內層面。在國際層面,要注意把握國際投資與資本流動方式、國家和地區之間競爭、投資自由化進程等,把建立更科學、更有效的投資促進制度作為戰略目標。
雖然發達國家的對外投資占到全球跨國投資的80%以上,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形成歐美投資的穩定發展勢頭。在我國吸收外商投資中,來自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的僅占不到三分之一,而且呈現起伏不定狀態。在我國一般性的資金缺口問題和外匯短缺問題已經基本解決的情況下,我們應更看重外資搭載的技術競爭能力,而原始創新的知識產權、高技術、高增值的制造業和服務業都在西方發達國家,因此,我們應把吸引那些技術實力強的大跨國公司,作為加快我國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的重要手段。
但這并不意味著要貶低外資中小資本的作用。如果政策和理論導向促使中國各地都在引進跨國公司上搞競爭,無形中會增加合作成本。因此,還是要強調用市場導向原則看待外資來源結構,要評估外商投資的適用性,即是否與當地整體生產力水平相一致,是否與當地的消費水平相適應,片面追求高層次、技術密集型,有可能出現主觀技術可行性和客觀資源、吸收消化能力之間的矛盾。
在許多國家,中小企業數目眾多,其所擁有的技術優勢及管理經驗十分符合中國經濟建設的需要,因此,我國的投資促進戰略應把推動中小企業對華投資作為長期的戰略安排,除了引進世界500強等國際巨頭,還應該根據中國經濟發展和工業發展的現有水平,尤其是就業壓力比較大的現實,重視引進更多的中小企業,為外資中小企業提供更大的生存空間。
3、國內戰略安排
在國內戰略層面,投資促進戰略應包括全國投資促進戰略、區域投資促進戰略、行業投資促進戰略、企業投資促進戰略四個層次。
全國投資促進戰略應對整體的投資促進工作做出全局性、前瞻性的規劃和部署,有效地描繪出投資促進機構未來3-5年的活動計劃,協調國家的利用外資政策和主要投資項目的規劃實施;3-5年以后,應根據國家特色產業的變化,相關領域競爭力的提高及全球產業的新發展制訂新的戰略。過去由于缺乏全國層面戰略的指導,導致區域層面、行業層面和企業層面的戰略決策出現混亂。
區域投資促進戰略應根據區域發展水平和吸收外資能力的差異,對投資促進工作進行分類指導。在衡量各省或地區的投資促進工作時,不宜追求單一目標。對東部地區來說,由于外資規模已經較大,而且已經形成了比較密集地使用資本和技術的有利條件,在有限的資源、環境容量下,東部地區應率先實現利用外資由“量”到“質”的轉變。目前,中西部廣大地區利用外資的規模與東部地區相比還很小,3-5年內也難以根本改變,投資促進的重點是本地區具有較好產業基礎、資源優勢的特色企業。
從產業定位看,目前,制造業占我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64%左右,近年來的外商投資新增產能仍主要面向國際市場,即出口導向型外商直接投資仍占很大比例。通過外商投資建立的生產基地和生產環節,多數還屬于中低技術和勞動密集型的生產。目前服務領域還不是外商投資的主要領域,而且已有的服務領域外商投資的結構也很不平衡,集中分布在銀行、保險、房地產等行業,多為市場導向型投資,服務外包還比較少。
過去,許多地方在引進外資的時候,往往以引進項目為唯一目的,而對于項目的產業帶動效應不太關注。新的投資促進戰略應關注如何發揮外資企業帶動產業結構進步的作用,鼓勵外資更多地投向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鼓勵外資企業延長產業鏈。新的投資促進戰略不僅應著眼近期的目標產業部門,還要反映投資環境不斷優化后的中長期目標,針對重點產業還可制訂若干專題投資促進戰略。
企業是國家投資促進戰略實施的重要主體和基礎力量。企業投資促進戰略應結合內資企業的技術吸收能力或潛力,對外資企業的技術水平進行評估,有選擇地引進項目。在企業投資促進戰略中,政府的定位是:利用把握的信息優勢引導企業,但政府不能代替企業直接選擇項目,一是政府很難全面準確地把握機遇;二是政府直接抓項目,會導致各地競相提供優惠條件,造成地區間的惡性競爭和政策尋租現象,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
4、加強政策倡導職能
投資促進工作是為吸引投資者而進行的一系列有計劃的主觀活動,終究是一種外力和形式,本身并不等同于外資的必然流入,而國際資本的流入要求東道國提供能與之形成最佳投入產出的配置結構組合。因此,東道國現實的和潛在的投資環境對于投資促進活動的成功與否至關重要。
投資促進機構不是政策的制訂者,但卻是優秀的觀察員,觀察投資環境是否有效,在那些方面需要改進。投資促進機構要不斷研究并預測投資者對投資環境的新要求和評價標準的變動趨勢,增強改善投資環境的預見性;跟蹤研究產業指導目錄,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修訂細目,最終使投資促進戰略的指導作用更強,更好地實現引導外商投資的目標。
目前看,我們的外商投資項目和吸收外資的方式缺乏新“賣點”,在一些關鍵領域,如金融、電信,我國的市場準入限制了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外資的進入;我國還不具備大量吸收并購投資的制度與操作條件,單一的綠地投資方式在某種程度上也限制了大中型投資者的進入。此外,適應市場經濟和國際通行規則的外資管理體系對真正提高外商投資促進水平也至關重要。在目前的外資管理中,一方面是市場化在發展,而另一方面則是政府部門的行政化也在加強,在部門之間的協調方面,由于存在部門利益,導致了管理的低效率。這些政策因素導致我國的投資促進工作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
5、建立投資促進有效性評價體系
我國不少地方政府的投資促進活動本身缺乏有效的衡量監督機制,大量存在著不計成本、不講效益的現象,為此,有必要建立投資促進有效性的評價機制,為各級主管部門加強投資促進工作的宏觀管理提供量化和細化依據。投資促進有效性評價機制應把引進項目的開工率、項目質量、技術水平、環保效益、投資者丟失率等作為重要指標,真正建立招商引資的責任體系,引導各地政府從注重數量規模到更加注重提高外資質量,從注重政策優惠到更加注重發揮綜合環境優勢。
6、調整投資促進工作,完善服務體系
隨著我國吸收外資水平和國際知名度地提高,中國作為引進投資場所的優勢已被國際投資界所共知,那么制訂一個以形象塑造活動為主的投資促進戰略就沒有太大的必要。事實表明,組織大型招商引資團、召開一般性的招商大會和研討會,以及大量散發針對性不強的項目介紹資料等方式,效率并不高。因此,要適當減少舉辦以行政區劃為基礎的投資洽談會等活動。
目前外國投資市場的競爭,是項目加服務的競爭。投資促進機構應將工作重點放在向外國投資者提供形式多樣且行之有效的支持與服務上。商務部應就各地投資促進機構的職能配置、管理方式、行為模式等作出原則性規定,使其切實負起責任,為投資者提供系統性、制度性、公平性、可持續性的投資服務;還可考慮建立更有效的長期機制性的投資促進平臺,如在外資相對飽和且在投資促進方面有一定經驗的沿海城市設立投資支援中心,配備經驗豐富的專職工作人員和專家,為投資者一攬子提供與投資相關的洽談、咨詢、宣傳、調查等服務。
投資便利化可以降低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成本,增加確定性和透明度,使跨國公司更加便利地獲得資源,最終促進的經濟發展。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做的工作是,加強投資政策法規的及時通報和宣傳,定期舉辦政策說明會等;實現與國際主要投資促進機構網站鏈接和投資領域的信息共享,將投資促進機構打造成高效服務的平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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