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2:超額存款準備金率
存款準備金分為法定存款準備金和超額存款準備金。超額存款準備金是金融機構自愿存放在中央銀行,用于滿足支付清算、頭寸調撥需要或作為資產運用的備用資金,超額存款準備金占存款的比例稱為超額存款準備金率。1998年以前,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超額存款準備金率有具體規定,要求保持在5-7%。1998年以后,中國人民銀行不再規定超額存款準備金率要求,金融機構可根據支付清算、頭寸調撥需要等因素自行決定在中央銀行的超額存款準備金存款數量。
從趨勢看,我國金融機構超額存款準備金率逐年下降(圖1)。主要原因包括:一是1998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改革存款準備金制度后,法定存款準備金可用于營業日中支付清算。二是隨著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逐步下調和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不斷推進,金融機構更加注重提高資金使用收益,主觀上傾向于降低超額存款準備金率水平。三是金融市場深度和寬度不斷拓展,貨幣市場短期融資工具增加,金融機構債券資產持有規模大幅增加等,客觀上為其提高流動性管理水平創造了有利條件。四是隨著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清算技術的進步和系統發展,支付清算效率大大提高,為金融機構進一步降低超額存款準備金率提供了技術支持。總體上看,超額存款準備金率持續下降是金融機構自愿選擇的結果。
圖1:1998年以來金融機構超額存款準備金率走勢
從近兩年看,受資本市場波動、資金流動和政策預期等多種因素影響,金融機構超額存款準備金率波動較大。2006年以來,資本市場的發展變化成為引起超額存款準備金率大幅波動的主要因素之一,特別是大盤股發行期間,大規模資金跨銀行、跨地區流動,金融機構資金來源穩定性下降,從而需要提高超額存款準備金率;而在股票發行結束后,超額存款準備金率又回復到正常水平。此外,金融機構對宏觀調控政策的預期及其他市場突發事件也有可能增加超額存款準備金率的波動性。
分機構看,受清算效率、流動性管理偏好等因素的影響,不同類型商業銀行的超額存款準備金率存在一定差異。一般地,融資能力相對較弱、系統內部資金調劑效率相對較低的中小商業銀行傾向于持有較高的超額存款準備金率;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超額存款準備金率則處于相對較低水平。
金融機構自身流動性管理是一個動態過程,其準備金需求增加時既可通過貨幣市場融資方式解決,也可以通過調整資產結構等方式實現。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資產負債狀況、銀行體系流動性、貨幣市場利率及預期等因素,將超額準備金率保持在相對合理的水平,前瞻性地應對銀行體系流動性波動可能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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