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全力改善民生,不斷提升群眾幸福感滿意度。堅持把民生作為發展的“指南針”,破解民生難題、回應民生關切、滿足民生需求,推動民生狀況持續改善。強力推進脫貧攻堅,實施各類扶貧項目626個,76.2%貧困人口、74%貧困村脫貧。加大就業創業支持力度,對少裁員、不裁員企業發放2.1億元穩崗補貼,城鎮登記失業率保持在4%以下。提高居民基礎養老金、城鄉低保、重點優撫對象補助標準,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金實現“十二連增”。全面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建立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新模式,10萬名失獨、失能、空巢老人受益。拆除90萬平方米棚戶區,當年安置被拆遷居民1.1萬戶。改造“暖房子”254.7萬平方米。1.7萬戶群眾享受貨幣和實物住房保障。2.26萬戶中低收入家庭獲得公積金低息貸款。無籍房確權取得新進展。完成7.8萬戶居民二次供水接收改造。改造農村室內水沖式廁所1.45萬戶。新建農村公路928公里。23個村獲評省級“美麗鄉村”。新建5所義務教育學校、22所公辦幼兒園,公辦小學100%、公辦初中90%以上實現劃片入學,基礎教育質量和均衡化水平穩步提升。市屬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住院費中的藥費占比下降15.2個百分點。積極推動分級診療,區級醫院門診量增加2倍。在全國率先啟動失能人員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醫保低自付、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進一步增加,長春與部分省市實現醫保即時結算。實施城區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政策。開辟優化公交線路22條,新建港灣式停靠站20座。2000余臺公共自行車投入使用。舉辦市民藝術節、送戲下基層、公益電影放映等活動,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升。長春體育中心完成改造,啟動建設伊通河、南湖等一批健身步道。深入開展幸福社區創建,城市千米社區比例達到67%,農村社區用房面積平均超過400平方米。社區建設經驗在全國推廣。
(五)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堅持運用民主法治思維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不斷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升社會治理能力。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堅持重大事項向人大報告、與政協協商制度。認真聽取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以及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建議。辦理人大議案2件、人大代表建議174件、政協建議案3件、政協提案326件。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不斷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努力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公布市直部門責任清單,實施教育規范、限期整改、依法處罰的“三段式”執法模式,認真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重大行政處罰報備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安全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分別下降16.8%和15.8%,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斷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加強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110刑事警情下降16.2%,“兩搶”案件下降13.2%,刑事案件下降27.5%。人防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全面提高局長接待日、讀報讀網工作水平,市長公開電話在全國地級以上城市服務熱線質量測評中獲得第二名。強化信訪接待,初信初訪辦結率達到93.6%。啟動實施“七五”普法,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民族團結、宗教和諧良好局面進一步鞏固。軍政軍民團結奮進,雙擁模范城實現“八連冠”。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深入開展以“搶抓機遇、創新發展”為主題的解放思想大討論,實施電視問政活動,全面強化政務督查,敢于擔當、競進有為的發展氛圍更加濃厚。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糾正“四風”。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