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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林木種苗與森林公園建設蓬勃發展
生產可供造林綠化林木種子3500萬公斤,苗木410億株,其中林木良種1100萬公斤,良種苗木130億株。油茶良種生產供應實現了由數量保障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年產油茶良種苗木6.4億株,可出圃苗木3.2億株。強化種苗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林木種苗違法行為,林木種苗質量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0%左右,通報了全國林木種苗質量抽查情況。截至2016年,全國共審(認)定林木良種6600多個,全國共有事業單位國有苗圃1466個。國家林業局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要林木目錄(第二批)》。印發《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管理辦法》《林木種質資源普查技術規程》《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管理辦法》。啟動國家林木種質資源設施保存庫(主庫)建設,公布第二批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86處,啟動全國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工程項目和林木種質資源監測體系工程項目。國家林業局新建國家級森林公園21處,國家級森林公園總數達848個,全國森林公園總數超3300處,規劃面積超1200萬公頃,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數超8.3億人次。啟動全國森林體驗基地和全國森林養生基地建設試點,舉辦中國森林旅游節,認定全國森林旅游示范市、示范縣36個。
十三、森林、草原保護持續加強
森林、草原資源保護力度不斷加大。嚴守林地和森林紅線,按年度更新林地“一張圖”。開展國有森林資源有償使用試點工作。加大對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停伐政策的監督檢查。對北京、河北、西藏等6省(區、市)開展第九次森林資源清查。編制《全國熱帶雨林保護規劃(2016-2020年)》。積極推動林地清理排查和嚴打專項行動縱深開展。國家林業局15個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共督查督辦案件3180起,共處理各類違法違紀人員2660 人,收回林地2046公頃,罰款(金)2.25億元。對全國149個縣、63個重點國有林業局開展了森林資源管理情況檢查,對227個占用征收林地項目開展了行政許可被許可人監督檢查。開展“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凈網行動”和“嚴厲打擊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等。調處涉林糾紛5.6萬起。辦理森林和野生動物刑事案件近3萬起、行政案件近19.5萬起,收繳林木木材23.7萬立方米、野生動物57.5萬頭(只),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54.3萬人(次),涉案金額26.4億元。嚴格草原征占用審批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破壞草原行為。全國各類草原違法案件發案1.57萬起,立案1.54萬起,結案1.5萬起,結案率97.4%。全國綠化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意見》。完成第一批6個省的古樹名木普查試點工作,啟動第二、三批普查試點,出臺《古樹名木鑒定規范》《古樹名木普查技術規范》。開展了古樹名木法規制度體系、技術標準體系、補償機制及相關專題研究。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連創佳績。印發《全國森林防火規劃(2016—2025年)》。及時開展森林草原防火演練、督導檢查和應急值守。共發生森林火災2034起(一般火災1340起,較大火災693起,重大火災1起),受害森林面積6218公頃,因災造成人員傷亡36人(死亡20人)。與2015年相比,火災次數、受害森林面積分別下降30.7%、51.9%,人員傷亡上升38.5%(死亡人數下降13%);與前三年(2013—2015年)均值相比,火災次數、受害森林面積和人員傷亡分別下降42.3%、59.2%和44%(死亡人數下降47.4%)。未發生特大火災和重大傷亡事故,取得了多年來的最好成績。共發生草原火災56起,累計受害草原面積3.7萬公頃,經濟損失607.3萬元,草原火災發生次數和受害草原面積均處于歷史低位。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成效顯著。國家林業局認真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見》,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十三五”整體防治工作,下達了“十三五”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標任務。召開亞太地區棕櫚科植物有害生物及入侵性林業蛀干害蟲防治的研討和技術培訓,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地區共同應對外來有害生物入侵搭建平臺。發布松材線蟲、美國白蛾疫區公告,對京津冀、長江經濟帶、黃山、三峽庫區等重點區域開展松材線蟲病、美國白蛾防治專項督導,松材線蟲病根除9個縣級疫區,24個縣級疫區未出現病死樹。全國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1186.7萬公頃,同比下降1.2%;完成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作業面積793.3萬公頃,主要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4.5‰以下。農業部發布2016年草原生物災害發生預測報告,印發《關于切實做好2016年草原鼠蟲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周報告制度。及時發布草原牧區旱災信息,協調落實中央財政救災資金2.9億元,支持受災地區加強飼草料收儲調運。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赴四川省石渠縣指導草原鼠害防治綜合治理試點工作。共防治草原鼠害面積617.3萬公頃,其中生防比例達到82%;防治草原蟲害面積495.7萬公頃,其中生防比例達到59%。
十四、國土綠化政策機制逐步完善
國有林場和林區、集體林權制度等改革力度持續加大。國家批復了省級國有林區和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安徽、福建、貴州、北京、寧夏、湖北、遼寧等7省(區、市)已基本完成市縣改革實施方案審批。廣東、吉林、湖北、福建等省已落實省級改革補助資金12.2億元;寧夏、湖南等省(區)出臺國有林場編制核定指導意見;重慶、山西等省(市)化解國有林場金融債務近2億元;青海、廣東等省分別開展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立法保護、管護績效考評、林地落界確權等工作。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意見》,從穩定集體林地承包關系、放活生產經營自主權、引導集體林適度規模經營、加強集體林業管理和服務等方面作出進一步部署。截至2016年,全國集體林權流轉1886.7萬公頃,林權抵押貸款850億元,建立縣級以上林權管理服務機構1800余個,成立家庭林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18.4萬個。
國土綠化政策扶持和激勵機制不斷完善。國家林業局印發《林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等專項規劃。出臺《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林業改革發展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進林業生態建設和保護利用的指導意見》《關于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進林業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中央林業投入1133億元,與2015年同口徑相比增長19%。林業重點生態工程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飛播造林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500元/畝、100元/畝和160元/畝。國有林管護和補償標準由每年每畝6元提高到8元。新增了物種國家公園、國有林區防火應急道路、國家森林公園等保護利用設施建設資金渠道。創新營造林計劃管理模式,2016-2018年營造林生產計劃,實現一次性下達三年滾動實施。國家林業局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簽署合作協議,推出了與林業生產經營周期相符合的貸款,貸款期限可達30年,中央財政按現行政策對基準利率、最低資本金比例給予貼息支持,天津、河北、山東、廣西、貴州等省(區、市)已有40多個項目貸款獲得批準,簽署林銀貸款協議1050億元,貸款額度755億元,已放款152億元,完成建設任務26.7萬公頃。與中國建設銀行簽署全面合作協議,設立1000億元的林業產業發展投資基金,首期260億元已啟動項目對接。建立林業貼息貸款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落實貼息貸款240億元。中國綠化基金會和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募集資金超過1億元。全國森林保險簽單面積1.4億公頃,簽單保費30.3億元,提供風險保障1.2萬億元,中央財政保費補貼14.4億元,已決賠款10.9億元。“歐投行貸款林業專項框架打捆項目”法律文件正式生效,歐投行貸款1億歐元,國內配套資金8.9億元。世界銀行結果導向型規劃貸款“長江經濟帶珍稀樹種保護與發展項目”列入2017-2019年我國與世界銀行的三年滾動計劃,計劃項目總投資8億美元。2016年,中央財政安排草原補獎政策資金187.6億元,較上年增加18.1億元。新一輪退耕還草補助標準從800元/畝提高到1000元/畝。
河北省印發《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林業建設的意見》,出臺22條支持措施,成立河北省林業生態建設投資公司,省財政先期注資6億元資本金撬動政策性貸款20億元用于太行山綠化。安徽省安排5億元造林補助資金,對造林、森林長廊創建等進行補助;全省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激活各種要素潛力,新增50畝以上社會造林主體近4000家,承擔造林占全省總任務的90%以上。福建省省級財政安排8.1億元資金,對森林生態景觀通道、鄉村景觀林、沿海防護林基干林帶建設,珍貴樹種培育等進行補助。廣東省省級重點林業生態工程造林的省財政補助標準從400元/畝提高到800元/畝,保障了作業設計、招投標、工程監理等管理需要。四川省設立國土綠化公益基金,搭建造林綠化融資及社會捐資造林平臺。
2016年國土綠化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仍然面臨著許多困難和挑戰。在著力推進國土綠化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快造林綠化步伐,深入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在創新全民義務植樹方面,還需進一步拓展義務植樹盡責形式,提高義務植樹盡責率。在統籌推進城鄉綠化一體化方面,還需進一步提升鄉村綠化美化水平,啟動美麗鄉村建設。在資源管護方面,還需進一步鞏固國土綠化成果,嚴守生態紅線,及時有效應對各種災害。在合力抓好部門綠化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大各級綠化委員會成員單位間的協調力度,充分發揮各自優勢。
2017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中具有重大意義的一年。國土綠化工作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維護國家森林生態安全為主攻方向,以全面實施《全國造林綠化規劃綱要(2016-2020年)》為主線,以深入實施重大生態工程為抓手,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作出更大貢獻,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召開。
備注:公報中涉及的全國性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
2017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