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望》周刊報道,由于沿岸人口劇增、環境惡化、能源爭奪、國家安全等因素,不少國家都在調整各自的海洋政策,但到目前為止中國有關部門尚未對國家海洋權益現狀和政策作過全方位、寬視野的評估。專家認為,盡快明確中國在海洋上的戰略定位,制訂符合國家當前和長遠利益的海洋國策,應對未來的海洋國際競爭已是燃眉之急。
自美國提出國家海洋政策概念,把海洋開發和管理提升到國家政策的高度以來,目前,包括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韓國、日本、越南、葡萄牙在內的幾十個沿海國家都研究和制訂了國家海洋政策及海洋綜合管理法規。而各國加大對海洋關注度的原因,主要是考慮國家安全、經濟價值。
韓國提出“21世紀海洋韓國”計劃,從陸地型發展轉為海洋型,2030年海洋產業占其國民經濟的比重將達11.3%,為世界之最;日本政府斥資6億美元建造比美國大三倍的大洋鉆探船,明確提出要在海洋科學中“起領導作用”,目的是加強海洋上的競爭力和控制力;美國則成立了直屬總統辦公室的海洋政策委員會,以遏止其在海洋方面的地位滑坡,同時利用當年監測蘇聯核潛艇的高技術,在東太平洋建設自動化的海底觀測網。
多位專家和業內人士都提出,根據國內經濟發展和國際權益之爭的新形勢,中國急需制定海洋國策,盡快明確中國在國際海洋競爭中的定位。
一、從國家層面組織對中國海洋戰略、海洋政策的全面評估和調研。海洋學會副理事長、海軍少將鄭明表示,作為國家處理一切海洋事務的基本政策,海洋戰略是政府籌劃對海洋開發、利用、管理、保護的依據,是國家用外交、軍事等手段捍衛國家主權的基礎。目前一些部門對海洋疆域在全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民族長遠利益、國家安全和主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還缺乏深刻認識。
同濟大學海洋地質國家重點實驗室汪品先院士、國家海洋局第二研究所蘇紀蘭院士等專家建議,海洋戰略的出發點和依據是國家的海洋利益,涉及科技、經濟、軍事、外交等各領域,工程復雜,但必須要盡早完成。
鄭明同時建議,應當明確沿海省市分管海域的范圍,完善行政區劃設置,同時建立必要的政權機構。如中國一直宣示對南沙享有主權,但到目前為止南沙沒有設“縣”或“市”,沒有建立行政機構。在過渡時期,可先擴大有關海島縣的政權功能,按不同的主權內涵,負責各自所轄經濟專屬區等海域的全面行政管理、經濟與社會發展事務的規劃及實施,從地理、政權、基層組織上落實海洋管理。
二、加強立法工作,健全有關海洋管理、保護、開發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保證海洋事業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可持續地發展。專家認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確立與時代發展相適應的中國海洋管理的法制體系已是勢在必行。如,中國管轄的海域中存在著島嶼被侵占、海域被瓜分、資源被蠶食的現狀,只有盡快完善中國海洋法制建設,才能在維護國家海洋主權的活動中做到有理有據。
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副局長房建孟表示,目前中國有20多部與海洋有關的法律法規,但都僅僅是單項立法,涉及面狹小,同時還存在缺乏配套條例、操作性不強的問題。根據國外立法經驗,一國海洋法體系應包括關于海洋主權的基本法、關于海洋利用開發及環境保護的單項法律、相關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中國應在現有單項涉海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盡快制訂一部海洋管理的根本大法,理順各涉海部門的關系,并與國際海洋管理工作相接軌。
三、加快海洋國防現代化建設。從美、日、加、韓等國制訂的海洋國策分析,國家安全都是其優先考慮的因素。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李國強建議,中國應盡快制訂與維護國家主權相適宜的海軍戰略,加強以海軍為主體的海洋綜合力量建設,將有限的國防資源合理地配置于海軍建設,形成一支包括海軍、商船隊、海洋科研船隊的海防體系。
四、采取積極的周邊海洋外交政策,不斷探索和平解決島嶼歸屬、海域劃界問題的新思路。
隨著各國紛紛制訂海洋戰略,對海洋開發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深化,相鄰國家之間爭奪海洋權益的斗爭,以及國際海底資源開發和管理的糾紛將會越來越頻繁。專家認為,中國應積極探索與有關國家建立互信機制的途徑,在確保爭議各方信守業已達成的共識的基礎上,繼續通過外交途徑,堅決遏制有關國家單方面采取使事態擴大化的各種行為。同時,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外交策略,以維護海洋權益和國家安全。(梁鋼華 徐冰 周正平)
中國亟待確定中長期海洋國策 應對未來海洋競爭
2006年09月07日 10:35
中新網9月7日電 據《瞭望》周刊報道,由于沿岸人口劇增、環境惡化、能源爭奪、國家安全等因素,不少國家都在調整各自的海洋政策,但到目前為止中國有關部門尚未對國家海洋權益現狀和政策作過全方位、寬視野的評估。專家認為,盡快明確中國在海洋上的戰略定位,制訂符合國家當前和長遠利益的海洋國策,應對未來的海洋國際競爭已是燃眉之急。
自美國提出國家海洋政策概念,把海洋開發和管理提升到國家政策的高度以來,目前,包括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韓國、日本、越南、葡萄牙在內的幾十個沿海國家都研究和制訂了國家海洋政策及海洋綜合管理法規。而各國加大對海洋關注度的原因,主要是考慮國家安全、經濟價值。
韓國提出“21世紀海洋韓國”計劃,從陸地型發展轉為海洋型,2030年海洋產業占其國民經濟的比重將達11.3%,為世界之最;日本政府斥資6億美元建造比美國大三倍的大洋鉆探船,明確提出要在海洋科學中“起領導作用”,目的是加強海洋上的競爭力和控制力;美國則成立了直屬總統辦公室的海洋政策委員會,以遏止其在海洋方面的地位滑坡,同時利用當年監測蘇聯核潛艇的高技術,在東太平洋建設自動化的海底觀測網。
多位專家和業內人士都提出,根據國內經濟發展和國際權益之爭的新形勢,中國急需制定海洋國策,盡快明確中國在國際海洋競爭中的定位。
一、從國家層面組織對中國海洋戰略、海洋政策的全面評估和調研。海洋學會副理事長、海軍少將鄭明表示,作為國家處理一切海洋事務的基本政策,海洋戰略是政府籌劃對海洋開發、利用、管理、保護的依據,是國家用外交、軍事等手段捍衛國家主權的基礎。目前一些部門對海洋疆域在全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民族長遠利益、國家安全和主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還缺乏深刻認識。
同濟大學海洋地質國家重點實驗室汪品先院士、國家海洋局第二研究所蘇紀蘭院士等專家建議,海洋戰略的出發點和依據是國家的海洋利益,涉及科技、經濟、軍事、外交等各領域,工程復雜,但必須要盡早完成。
鄭明同時建議,應當明確沿海省市分管海域的范圍,完善行政區劃設置,同時建立必要的政權機構。如中國一直宣示對南沙享有主權,但到目前為止南沙沒有設“縣”或“市”,沒有建立行政機構。在過渡時期,可先擴大有關海島縣的政權功能,按不同的主權內涵,負責各自所轄經濟專屬區等海域的全面行政管理、經濟與社會發展事務的規劃及實施,從地理、政權、基層組織上落實海洋管理。
二、加強立法工作,健全有關海洋管理、保護、開發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保證海洋事業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可持續地發展。專家認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確立與時代發展相適應的中國海洋管理的法制體系已是勢在必行。如,中國管轄的海域中存在著島嶼被侵占、海域被瓜分、資源被蠶食的現狀,只有盡快完善中國海洋法制建設,才能在維護國家海洋主權的活動中做到有理有據。
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副局長房建孟表示,目前中國有20多部與海洋有關的法律法規,但都僅僅是單項立法,涉及面狹小,同時還存在缺乏配套條例、操作性不強的問題。根據國外立法經驗,一國海洋法體系應包括關于海洋主權的基本法、關于海洋利用開發及環境保護的單項法律、相關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中國應在現有單項涉海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盡快制訂一部海洋管理的根本大法,理順各涉海部門的關系,并與國際海洋管理工作相接軌。
三、加快海洋國防現代化建設。從美、日、加、韓等國制訂的海洋國策分析,國家安全都是其優先考慮的因素。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李國強建議,中國應盡快制訂與維護國家主權相適宜的海軍戰略,加強以海軍為主體的海洋綜合力量建設,將有限的國防資源合理地配置于海軍建設,形成一支包括海軍、商船隊、海洋科研船隊的海防體系。
四、采取積極的周邊海洋外交政策,不斷探索和平解決島嶼歸屬、海域劃界問題的新思路。
隨著各國紛紛制訂海洋戰略,對海洋開發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深化,相鄰國家之間爭奪海洋權益的斗爭,以及國際海底資源開發和管理的糾紛將會越來越頻繁。專家認為,中國應積極探索與有關國家建立互信機制的途徑,在確保爭議各方信守業已達成的共識的基礎上,繼續通過外交途徑,堅決遏制有關國家單方面采取使事態擴大化的各種行為。同時,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外交策略,以維護海洋權益和國家安全。(梁鋼華 徐冰 周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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