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此間海洋與漁業局獲悉,從今年開始,青島市普通市民可通過競拍的方式購買某個海域的使用權,使用權最長可達五十年,“用海費”最低為每公頃三十萬元人民幣。
據了解,財政部和國家海洋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于今天開始正式實施。
根據這一通知要求,青島市實行“按級定價”的海域有償使用制度,即根據海岸線和近岸海域的自然稟賦和經濟價值狀況,把青島海域分為六個等級,海域使用金征收數額按等別確定,最低征收額為每公頃三十萬元(在六等海域用于建設用海項目),最高征收額將高達一百九十五萬元(在一等海域處置廢棄物)。在同一海域具有兩個以上意向用海單位或個人的,采取招標、拍賣方式出讓海域使用權,拍賣辦法將于年內制定。
據悉,海域使用金上繳分為一次性繳納和逐年繳納兩種方式,其中,填海造地用海、構筑物用海中的非透水構筑物、跨海橋梁和海底隧道等類型用海需一次性繳納海域使用金。使用海域不到半年的,按照年征收標準的一半一次性上繳海域使用金。
此前,全國沿海海域綜合劃分等級工作已經展開,青島的市北區、市南區和四方區海域與上海的浦東新區海域、廣州的番禺區海域等一同被國家海洋局劃分為一等海域。(崔武 李進梅)
|